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

如题所述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


法条链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第六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2、第七十五条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


当事人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抵押财产不包括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的商品房。


前款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是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


3、第七十六条  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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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3
办理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办事程序: 1、受理;2、审核;3、上报。
申报材料: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5、借款合同;
6、地价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7、以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的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核定表,其中以宗地内部分地块抵押的,应提交宗地范围及抵押地块界线图;
8、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抵押及核定处分抵押物时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金额的文件;
9、已办理房产抵押的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复印件);
10、一宗地多次抵押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面积、价值、已抵押情况等说明。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只收土地登记费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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