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牵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不相容职务指的是不能同时由一个人兼任的职务。
这里需要有五项要求:
第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四,保管某项财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财产的职务要分离;
第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等。
所以说,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即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具体实行时,包括四个要点(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四个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