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制度的执行力

如题所述

 一、健全和完善现有制度,形成周全缜密的制度体系

  1.清理修改各项制度

  首先,要对以往建立的各种制度进行认真的清理,对那些已经过时,不起作用的制度要予以废除;对交叉重叠相互矛盾的制度要重新整合;对“真空”、新兴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填补制度建设的空白。其次是要将有缺陷、有漏洞的制度修改完善。三是要将这些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份。同时要做好执行制度的宣传、准备工作,使全体员工知晓制度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从而促使员工在工作中能严格按制度执行。

  2.明晰业务流程,提炼核心内容

  在制定制度时,必须制定严谨的制度执行措施,使原则性的制度措施、原则性的要求、抽象的条文更加明确具体,以便有效地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同时,在庞大的业务工作网络中,提炼出几个核心内容,明晰每一个业务流程,如营销系列、物流系列、专卖系列、管理系列等,再根据这些核心内容的实际情况,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用流程来推动制度执行者的工作,让制度执行者通过该流程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于部门而言,谁是主导部门,谁是参与部门,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具有什么权限,这些内容都必须在描述关键业务流程时体现出来,这等于给执行者的各部门在业务流程中的职责和职能进行定位。定位明确,执行者和各部门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业务流程才能顺畅运行。

  3.要细化各项配套制度

  首先要为每一个岗位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一岗位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工作项目、工作依据、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工作责任、责任追究等内容,将每一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并尽可能做到量化。其次是要细化各项配套制度工作,必须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涵,明确各岗位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以确保环环相扣,使之形成一整套监督措施和管理办法,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同时,还应当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借鉴国外大企业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和完善,在理论创新的基础上达到制度的创新。

  二、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重视团队精神塑造

  仅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制度、合理的工作流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实现管理方式上的变革,即对管理者的角色要重新定位。从以前纯粹的管理监督、宏观指导等角色,向信息沟通(包括对上级和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人际关系协调,引导内部成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等角色的转换。其核心就是通过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重视团队精神的塑造,把企业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等转化为全体员工贯彻执行制度的自律、自主、自觉的行动。这不仅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基础,也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关键措施。

  首先,增强员工忠诚度。一是管理者对员工要诚实守信。履行对员工的每一个承诺,不能对员工开空头支票。二是要关心员工,爱惜员工。通过对员工的关怀,让员工充分发挥其工作中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三要开展典范教育,培养员工奉献精神。树立一些典型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让奉献者有回报,以此来激励员工,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四是培养员工“坚决服从”的意识。坚决服从不是被动的、抵制的服从,而是主动的,善意的服从。公司应多途径、多方式灌输“服从”思想,允许员工提出修改制度的建议,但制度一旦确定并开始实施,就应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企业内任何人违反制度都严格按制度执行,决不搞下不为例,以此来增强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另外,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要特别重视团队精神建设。引导员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理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用统一的目标来凝聚人心,将每个员工的目标统一到行业发展的大目标上来,从而形成目标合力。同时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合理的奖惩制度。强调工作中的“三办事”原则,即: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要打破已制订的制度和程序,更不要违反客观规律,从而实现有序管理。这有利于员工在工作中找准方向,各司其职,减少彼此之间的摩擦,增进团结。对于优秀的团体则要给予崇高的荣誉和必要的物质奖励,而对于破坏团结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加强教育,增强员工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教育他们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并给员工算一算不团结会付出的代价和成本。总之,烟草行业的管理者,要努力营造制度执行力的有效氛围,形成具有有效制度执行力的管理团队。

  三、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和追究机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即使有了先进的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没有完善的制度执行监督、考核和追究机制,制度的执行力仍然难以到位。

  1.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

  监督检查是保障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责任层级清晰化,即经理是全局(公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对省局(公司)负责;各县(市)局(营销部)、市局(公司)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局领导和局长(经理)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局(公司)各部门子系统对全局(公司)总系统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负其责,各负好其责,层层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监督到位。

  2.建立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

  要制定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流程和办法,并将其加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中,和其一并进行考核。在考核中,要加强考核的经常性,做到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为了加强平时考核,市局(公司)在制定绩效考核各类表格中一定要含有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内容,交各科(室)对照岗位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一项项考核。考核的程序按自上而下方式进行,即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考核结果要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发放和员工职级档次升降的主要依据。通过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让执行制度不力的人暴露出来并得到相应的处理,让坚决执行制度的人得到肯定、奖励和重用。

  3.建立制度执行的追究机制

  建立制度执行的追究机制,就必须严格责任追究,对制度执行不力者必须处罚,坚决遏止失责不究,违责不罚,“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具体来说,应从以下三方面抓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形成良性的责任追究导向。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对制度执行不力者要进行责任倒查,出了问题要按责任层级从局领导到各科(室)负责人到一般员工层层追究,坚决按制度进行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出了问题必须有人“买单”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严格遵守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闭环效应。要建立一个以局领导和纪检监察、人事、法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责任追究的实施工作,追究的对象为:本单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员工。追究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处罚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追究方法是:针对执行制度中执行不力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区分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分别采取训诫或者书面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停职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处分等方式予以追究,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每一层次,每一职级,每一岗位。

  三是严格运用责任追究成果,将责任追究与干部运用、员工考核相结合。对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不尽职责、碌碌无为,执行制度不力,考核不称职的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离岗培训或采取组织措施,应调整工作岗位的调整工作岗位,应降级降档的坚决予以降级降档。

  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打破“人管人”的旧框架,实行“制度管人”的管理方式,并且在企业内部营造好一种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搞好内部监督、制度执行力的考核,同时将事后责任追究、奖惩实施到位,才能切实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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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20
有了制度,就必须执行;有了制度,更需要执行得“掷地有声”。面对发展变化的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正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出实招、求实效,切实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一要抓住宣传教育这个根本,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实践证明,制度只有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执行才有最深厚的根基,这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根本所在。各级党组织应切实抓好制度的宣传教育,真正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一方面要把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广泛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从而提高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可搭建两大宣传平台,以现代传媒为载体,通过电视、网站播放廉洁自律规章制度,联通、移动发送党纪条规短信等形式,创建网络宣传平台;以廉政文化“六进”为载体,通过图片书画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创建社会宣传平台。另一方面要采取经常性教育和特色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学习制度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可利用两大教育阵地,以党委中心组为阵地,抓好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以党校为阵地,将《廉政准则》等制度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既要进行制度灌输教育,又要进行自我教育;既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教育,又要以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既要注意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教育,又要通过测试的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真正使反腐倡廉制度入脑入心,切实形成人人学制度、个个守制度的良好风气。

二要抓住带头执行这个关键,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作为首要执行者,能否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既是检验制度执行力的“试金石”,也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关键点。所以,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带头执行意识,牢固确立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制度贯彻没有变通的思想,不能因为级别高、权力大就可以践踏制度、漠视制度、肆意违反制度。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不仅是对制度的最好维护,也有利于营造一种人人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三国时期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就为新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遵守制度的榜样。毛泽东也曾经讲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相对于当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来说,已经到了领导干部认认真真、规规矩矩“从我做起”的时候了,这是应尽的责任,也是必须的担当。

三要抓住健全制度这个前提,进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健全的制度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前提,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对执行效果发挥着关键作用。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制度规定什么可行、什么不行,必须清清楚楚;做什么、怎么做,必须明明白白;何人、何时、何地,任务、条件、目标,标准、责任、措施等,必须具体明确、一目了然。制定制度宜实不宜虚,对过于原则化的制度要制订实施细则,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既要有实体性要求,又要有程序性规定;既要有宏观目标,又要有微观措施,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可操作。制度必须具有严密性。在制定制度前,要认真调研、征集民意、广泛论证、系统规划;在制定过程中,宜细不宜粗、宜严不宜松,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了解掌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修改完善。要建立制度执行力评价体系,对制度进行评估、完善、清理,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存在缺陷的要进行修正,人为原因不能落实的要提出纠偏措施,需要配套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使制度在执行中优胜劣汰、与时俱进、逐步完善。

四要抓住监督检查这个重要保障,进一步推动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要抓住监督检查这个重要保障,进一步推动制度执行和落实。要突出督查重点。紧紧围绕“权、钱、人”三个重点,对主要对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对单位“一把手”在“三重一大”事项、公务消费方面执行制度情况,对职能部门的股级干部和重要岗位的重要人员执行制度情况,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要完善督查机制。逐步完善上级、同级、下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把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和年终督查结合起来,采用党内、人大、政协、群众和舆论联合监督的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既要注重督查结果,更要注重督查过程;既要注重集中检查,更要注重经常督查;既要注重静态督查,更要注重动态督查。要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制度执行到位。要创新督查办法。强化科技手段监督,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设计中、运用到制度执行上,借助“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确保执行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要积极推广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进行全程监控。要发挥网络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搭建监督平台,使制度执行得到多渠道的监督。

五要抓住责任追究这个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是形成良好执行环境的重要基础。要把严肃执纪、加强责任追究作为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实行严格的制度执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制度执行责任追究制和制度执行考评体系,将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落实制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起钩来,做到奖罚分明。要严肃追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干扰破坏制度的行为。对于违反制度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带头破坏制度、有意干扰制度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坚决从快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真正形成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社会氛围。要严肃追究变通执行制度、打擦边球的行为。对于不敢明目张胆地“闯红灯”、“触高压线”,但却存在变通执行、选择执行以及打擦边球的行为,不能因为小就不追究。要把责任追究与领导干部问责紧密结合起来,问责既要对事,更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对那些不正确执行相关制度、不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的领导干部,要及时采取谈话教育、责成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从而促使人人敬畏制度、个个严守制度。

六要抓住督查队伍建设这个首要,进一步提高监督执行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者,一定要从严要求自己,狠抓素质提高。要加强队伍力量建设,结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进一步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增强督查力量,特别是要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明确专职监督职责,强化制度执行效果。要加强能力素质建设,通过教育、管理、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强化自身修养,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使之能够认真履职、公正执法,从而达到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廉洁奉公的标准要求。要加强对督查队伍的考核管理,对不怕“得罪”人、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保护,积极鼓励;对害怕得罪人的,要及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对违纪违法的,要严加惩处。总之,要通过强化督查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力争以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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