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主考官在苏轼当年参加科举时给了他诗赋的不及格?

如题所述

苏轼是最有影响力的中国历史文化名人之一,不仅其声名广为流传,在中国几近家喻户晓,而且其生平事迹及文化成就相关研究、解读之论著和讲谈亦难计其数。故此,其生平事迹问题似无剩义可说,但其实不然。其进士名次与甲第问题便是一例。关于苏轼进士名次科第问题,其弟苏辙在《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中称:

嘉祐二年,欧阳文忠公考试礼部进士,疾时文之诡异,思有以救之。梅圣俞时与其事,得公《论刑赏》,以示文忠。文忠惊喜,以为异人,欲以冠多士,疑曾子固所为。子固,文忠门下士也,乃置公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1]
此应是关于苏轼进士科名次甲第最早且最为具体之记载,后《名臣碑传琬琰集》、《宋史》等书所记苏轼相关事迹,[2]应都是取材于此。但亦有文献如《诚斋诗话》等,所述源于此,却有节略。[3]这一历史问题对于多数宋史研究者来说,理解上应问题不大,只是未见有人专门解释。但对于为数更多的宋代文学研究者和爱好者来说,却因略于对宋朝制度之认知,致众说纷纭,言之差误。有的出于谨慎,据苏辙文字直述,而不作解释。[4]但多数都大胆断以己意。如1981年出版的《苏轼评传》称:当梅圣俞把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转给欧阳修看后,欧阳修准备以这篇文章为第一,“但又怕是他的学生曾巩的文章,为避嫌疑,才作为第二名。接着礼部复试,又以‘春秋对义’,即回答《春秋》一书的问题获第一。嘉祐二年(1057)三月仁宗殿试,苏轼兄弟同科进士及第。”[5]此观点被以后不少苏轼传记著作照录、延用。[6]稍晚问世的《苏轼评传》则言:“苏轼获得了省试的第二名,到三月份,经皇帝殿试,苏轼赐进士及第,苏辙也顺利通过考试,赐同进士及第。”[7]此两种解释虽甚有不当,却是明白当时进士科考中的省试、殿试之别。有的论讲者却不辨省试、殿试之别,直称苏轼在三百八十八人之中几乎名列榜首或名列前茅;[8]或混淆省试与殿试,称苏轼因为欧阳修没能成为状元。[9]甚至有的罔顾“殿试中乙科”之文字所记,竟称苏轼殿试为第一。[10]
以上观点虽非尽为专业者所表达,却在民间及学界影响广泛,有的甚至成为主流认识。[11]有鉴于此,今特对苏轼进士科名次甲第这一问题加以考释。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梳理,亦有助于对苏轼及相关历史问题的深入认识。
二 苏轼省试之名次

科举考试在北宋已正式形成发解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嘉祐元年(1056),苏轼与苏辙兄弟并未在家乡眉州参加发解试,而是在其父苏洵的带领下,由成都赶往京师,通过寄应取解的办法在开封府参加发解试,[12]合格后于次年参加了省试与殿试。兄弟二人同榜中进士第。
苏辙作为苏轼胞弟,又与苏轼为同榜进士,对苏轼进士登科问题之记载应是最为准确可信的。其记苏轼在省试中,因《论刑赏》一文被欧阳修置于第二,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本无差池。但后人解释却是误之甚大。或认为第二乃是苏轼的省试名次,或以为《春秋》对义是一场覆试,苏轼因此获省试第一。若要辨明其中之误,首先须要明白《春秋》对义在省试考试中的性质问题。
关于宋代进士科考试内容问题,已有不少论著予以探讨和梳理,[13]在此仅再略作申述。《文献通考》载:
宋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及第者,列名发榜于尙书省。凡进士,试诗、赋、杂文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14]
其中所云进士科考试内容,即为北宋前期沿袭唐、五代之制的施行状况。[15]《宋史·选举志》所记相关内容与《文献通考》同,只是将“杂文”改成“论”,二者实是一项内容[16]。

北宋前期进士科考试内容并非一成不变,根据文献记载,太平兴国八年十二月,“进士免帖经,只试墨义二十道,皆以经中正文大义为问题。又增进士及诸科各试法书墨义十道。”[17]此即早期针对省试内容的一次调整。但到了雍熙二年(985)四月,又复帖经,罢律义。[18]此后至嘉祐二年前,对进士科考试内容之调整最大的则是庆历四年(1044)新制的出台。此制规定,进士考试“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取,而罢帖经、墨义,士通经术愿对大义者,试十道。”[19]但因庆历新政失败,此制亦随之取消,并“诏科场旧条,皆先朝所定,宜一切无易。”[20]自此至熙宁四年(1071)变更贡举法之前,进士科考试内容之调整,仅见嘉祐二年(1057)“增试时务策三条”之记载。[21]但此诏令下达是在十二月,与当年春天的省试和殿试毫无关涉。苏轼参加的嘉祐二年省试考试内容,应就是庆历新政失败后改回的旧制,仍当考试诗、赋、策、论、帖经、墨义诸内容。从前述来看,《春秋》或《礼记》墨义显然只是考试内容之一,并非覆试内容。
《春秋》对义既然是进士科省试中的内容之一,则苏轼省试中“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则是指这一考试内容的单科名次,而非整个省试的最终名次。事实上,史籍已有明载,嘉祐二年省试第一为李实,[22]而后世相关之严肃论著亦是如此认定。[23]

既然苏轼不是省试第一,依照语言逻辑,苏辙所记欧阳修“乃置公第二”,亦不应是省试第二,而该是论这一考试内容的名次。这里不妨作一反推,省试第二,是较为荣耀的名次,苏轼若果真获此名次,苏辙亦当会有如实之记述,而不宜再说“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至此,可以明白,苏轼省试名次亦非第二。至于苏轼省试名次具体为何,已难考索。但若明了当时省试取士评判方法和标准,却能对苏轼省试的成绩作出进一步的判断。史载:
宝元中,李淑侍经筵,上访以进士诗、赋、策、论先后,俾以故事对。李淑对曰:“唐调露二年,刘思立为考功员外郎,以进士试策灭裂,不尽其学,请贴经以观其学,试杂文以观其才。自此沿以为常。……厥后变易,遂以诗赋第一场,论第二场,策第三场,帖经第四场。今陛下欲求理道,不以雕篆为贵,得取士之实矣。然考官以所试分考,不能通加评较,而每场輙退落,士之中否,特系于幸不幸尔。愿约旧制,先策,次论,次赋,次帖经、墨义,而敕有司并试四场,通较工拙,毋以一场得失为去留。”诏有司议,稍施行焉。[24]
此段记载透露出的重要史实有:一、仁宗宝元以前进士科考试是逐场淘汰制,首场是诗赋体现出以诗赋为主的录取标准;二、对于先策论,后诗赋、次帖经、墨义及四场并试,通较工拙的建议,此后稍有施行。若细究嘉祐二年省试成绩评定情况,可以发现执行的确实是采纳李淑建议而“稍施行”的四场通较评定方式。

叶梦得《石林燕语》载:
苏子瞻自在场屋,笔力豪骋,不能屈折于作赋。省试时,欧阳文忠公锐意欲革文弊,初未之识。梅圣俞作考官,得其《刑赏忠厚之至论》,以为似《孟子》。然中引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事不见所据,亟以示文忠,大喜。往取其赋,则已为他考官所落矣,即擢第二。及放榜,圣俞终以前所引为疑,遂以问之。子瞻徐曰:“想当然耳,何必须要有出处。”圣俞大骇,然人已无不服其雄俊。[25]
此记载中称苏轼之赋被落,虽为孤证,却又透露出一个史实,此便是嘉祐二年省试已是四场通考定去留,而不是逐场淘汰制了,否则苏轼很有可能在第一场遭淘汰,而没有机会再参加后面的策论及墨义考试了。欧阳修见苏轼论而取其赋,虽有观其赋写得如何之可能,但其中亦反映出欧阳修欲作综合评定之意图。不意其赋被落。其中却亦透露出各场考试中成绩评定是分工进行的事实。从叶梦得的记述看,欧阳修见苏轼之赋被落,将其论擢为第二,乃是以论拔高苏轼名次之举措。此虽与苏辙所记原因不同,但仔细研读两段文字便可知,欧阳修所给苏轼的的第二名都应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这篇文章的成绩,而非整个省试的名次。
那么,苏轼在第四场“《春秋》对义”居第一,是否有助于苏轼在省试中名次之提高呢?依照常理判断,四场考试若综合评定,此场考试获取第一,肯定是一个提升名次的有利条件,但以当时墨义在考试中的地位,估计此场第一之成绩对苏轼省试名次之提高不会帮助太大。如治平元年(1064)司马光状称:“所有进士帖经墨义,从来不曾考校,显是虚设,乞更不试。”[26]司马光之言一方面证实墨义考试在之前科举考试确实存在,另一方其亦说明此考试内容不受重视。既如此,苏轼之赋又被落,在省试中应难获得高的名次。但苏轼毕竟省试合格,其原因应正是欧阳修将其论列为第二。而其根本,应与当时进士取士标准的变化有关。

北宋前期,进士科考试的取舍标准,实际是以诗赋为主,其中又尤以赋为关键。如欧阳修曾说:“自科场用赋取人,进士不复留意于诗。故绝无可称者。”[27]史籍中以赋为决科关键的不乏其例。[28]但随着朝野对诗赋取士的批评和对策论取士标准的提倡,策论在科举考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29]。嘉祐二年进士科考试便是典型事例之一。苏辙在《欧阳文忠公神道碑》中云:
【嘉祐】二年权知贡举。是时,进士为文以诡异相高,文体大坏。公患之,所取率以词义近古为贵,凡以险怪知名者黜去殆尽。榜出,怨谤纷然,久之乃服。然文章自是变而复古。[30]
《宋史》亦载此事云:“毕事,向之嚣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31]众所周知,这一记载反映出北宋古文运动中欧阳修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但若从制度史角度考虑,亦有其重要意义。在科举考试中,提倡古文虽与诗赋亦不无关联,但主要是在策论中得以体现。欧阳修在省试中“所取率以词义近古为贵,凡以险怪知名者黜去殆尽”,一方面反映出此时科举取士策论已成为重要标准,另一方面亦反映出知贡举官的主导作用。故而,欧阳修能在苏轼之赋被落的情况下,将其论置于第二,并使其省试合格。假设此科知贡举不是欧阳修或诗赋仍是主要考虑标准,苏轼能否顺利通过省试,则未可知。因此,苏轼恰恰是因为欧阳修的拔擢而才得省试合格,而不是坊间所说因为欧阳修而未能成为状元。但当时诗赋仍是重要考虑标准,苏轼赋被落,即便论名列第二,墨义列第一,其省试名次亦不可能太高。
至此,疑者或有举苏轼殿试后致欧阳修启再证苏轼省试名次为第二者。该启中有称:
轼也,远方之鄙人,家居碌碌,无所称道。及来京师,久不知名。将治行西归,不意执事擢在第二。惟其素所蓄积,无以慰士大夫之心,是以群嘲而聚骂者,动满千百。[32]
若只看此句,苏轼省试第二似无疑义。此亦当是后来人认为苏轼省试第二的重要证据。但若细读此启全文,则真相自然明了。苏轼给欧阳修此启,不仅在传世《苏东坡全集·前集》中列在《谢南省主文启五首》之标题下,其内容更是围绕省试中论的写作而谈。如在前揭苏轼自称被欧阳修擢在第二的文句前有云:
右轼启:窃以天下之事,难于改为,自昔五代之余,文教衰落,风俗靡靡,日以涂地。圣上慨然太息,思有以澄其源,疏其流,明诏天下,晓谕厥旨。于是招来雄俊魁伟、敦厚朴直之士,罢去浮巧轻媚、丛错采绣之文,将以追两汉之余,而渐复三代之故。士大夫不深明天子之心,用意过当,求深者或至于迂;务奇者怪僻而不可读。余风未殄,新弊复作。大者镂之金石,以传久远;小者转相摹写,号称古文。纷纷肆行,莫之或禁。盖唐之古文自韩愈始,其后学韩而不至者,为皇甫湜;学皇甫湜而不至者,为孙樵。自樵以降,无足观矣。伏惟内翰执事,天之所付以收拾先王之遗文,天下之所待以觉悟学者。恭承王命,亲执文柄,意其必得天下之奇士,以塞明诏。轼也,远方之鄙人……。[33]
按当时省试四场考试,惟第二场论最能体现古文之风。依上下文辞意,苏轼自称被欧阳修“擢在第二”,显然亦是指第二场论的名次,而非整个省试的总名次。但后来者却不断将苏轼论的名次误会为省试总名次。如叶梦得《石林诗话》中称:“然是牓得苏子瞻为第二人,子由与曾子固皆在选中,亦不可谓不得人矣”[34];施宿《东坡先生年谱》称苏轼“礼部奏名居第二”,[35]便属此类。
通过以上考释,苏轼参加进士科试名次与甲第问题已然清楚。其在省试中,赋被黜落,但凭《刑赏忠厚之至论》一文,深得知贡举欧阳修等人赏识,在论的考试中取得佳绩,名列第二,又在第四场《春秋》对义中取得第一,因而顺利通过省试,被礼部奏名为合格进士,具备参加殿试的资格。殿试后初列丙科,即第五甲,升甲为乙科,应是名列第四甲,赐进士出身。未及授官,闻母丧,返乡丁忧。期满返京,得授河南府福昌县主簿。
县主簿在当时属于登科进士授官中最低级别,苏轼与其弟苏辙均未赴任,而是经欧阳修、杨畋分别举荐,留京寓居怀远驿,准备应制科。因为制科合格可获取与进士高第一样的授官。就在苏轼兄弟居乡丁忧期间,嘉祐三年(1058),朝廷下诏:“自今制科入第三等,与进士第一,除大理评事、签书两使幕职官;代还,升通判;再任满,试馆职。制科入第四等,与进士第二、第三,除两使幕职官;代还,改次等京官。制科入第五等,与进士第四、第五,除试衔知县;代还,迁两使职官。”[88]嘉祐六年八月,苏轼、苏辙先后参加翰林学士吴奎等主持的秘阁试和宋仁宗亲自主持的崇政殿考试,科目是制科中的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89]。苏轼成绩入三等,为北宋举行制科以来继景祐时吴育之后的最高成绩,因此授官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一下取得京朝官身份;弟苏辙成绩入第四等,除秘书郎、商州军事推官,[90]虽入初等职官,级别却升至京官。可以说,兄弟二人通过参加制科,改变了进士科甲第靠后的处境,取得了与进士第一、第二一样的授官。
进士科与制科经历,隐约显示出苏轼当时不甚擅长科举场屋中的诗赋考试,而长于策论写作的状况。如其省试中赋被落,若非论得到欧阳修等人的赏识,能否通过省试,则是未知之事。殿试中,试题为《民监赋》、《鸾刀诗》和《重申巽命论》。[91]而殿试中已无欧阳修等提倡古文,诗赋仍是重要取舍标准。[92]好在当年殿试不再黜落,凡参加者均可获同出身以上身份。苏轼名列乙科四甲,或许仍与不擅场屋诗赋有关。而制科考试所试则为论与策,苏轼得擅其长,取得第三等的好成绩。事有巧合的是,不仅当年省试赋题如何,苏轼赋文怎样,已不可得知,殿试中苏轼所作赋、诗亦佚失不存,而省试中的《刑赏忠厚之至论》、《春秋》对义和殿试中的《重申巽命论》等却见于文集,广传于世。这或可与苏轼场屋中未擅诗赋相关,但苏轼又绝非一个护短扬长之人,况且其诗赋成就亦备受推崇。神宗熙宁时,王安石实行贡举改革,废诗赋而重经义,苏轼却未因自己科场短于诗赋而积极响应,而是站在王安石的对立面,力陈诗赋取士之不当废。
苏轼参加科举真相既显,后世爱之仰之者或情有不愿,其实大可不必。自古英雄不可论其出身,何况在宋朝读书人中能科举登第者本就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能得金榜题名已是士之翘楚,高科低等又有多少分别!即便就科举登第来论,高居前甲而事功无名者亦比比皆是,而位居末等声明显达者却大有人在,后者如苏轼等便是。对此,古人早有评说,[93]不再赘述。
【来源】《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1期追问

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宋朝写诗第一人,我不认为苏轼的诗赋这一科在科举考试中会差到落第,这场科举的阅卷老师的名字历史上也留下来了,首先排除欧阳修和梅尧臣,他们二人批阅的应该是策论和帖经、墨义这些科目,那么剩下的人就是王珪、韩绛、范镇这些人了,不知道是哪一个或者两个眼拙的。但话说回来,评判诗赋的好与坏确实很主观,王安石变法时废除诗赋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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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齐,陈安迪:苏轼进士科名次甲第考释——兼说宋朝进士甲乙丙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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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5
没有考官给苏轼不及格。苏轼考进士时考官是欧阳修,欧阳修怀疑是自己学生的卷子,给了他第二名。
第2个回答  2021-10-26
可能是你记混了。
苏轼与曾巩同科,考官欧阳修是曾巩的老师,因为误认为苏轼的考卷是曾巩,所以特地没有取他作第一名。
倒是苏辙,在制科中,因为胡乱编排,曾经被王安石坚决反对录取。
第3个回答  2021-10-25
阅卷时,主考官欧阳修以为“论”那一场考试能给第一的试卷是自己门生曾巩的。为了避嫌,给了第二名。成绩发布以后,结果发现是苏轼的。下一场帖经、墨义考试中,苏轼以《春秋》对义拿了第一名。殿试中乙科。
第4个回答  2021-10-25
可能是你记混了。
苏轼与曾巩同科,考官欧阳修是曾巩的老师,因为误认为苏轼的考卷是曾巩,所以特地没有取他作第一名。
倒是苏辙,在制科中,因为胡乱编排,曾经被王安石坚决反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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