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房,公婆付的首付,银行还款人是老公的名字

我们于08年12月8日领的结婚证,于2010年5月一起到银行办的贷款手续。我也出示了户口本及单位收入证明及身份证等资料。但银行还款人是我老公的名字。房产证于2010年6月1日下来了,名字也是我老公的名字,房产证上还写了单独所有。这个房子的首付的由我公婆付的,我娘家没有出一分钱。现在我怀孕了6个月了。请问律师,在新婚姻法的规定下,该房屋属于我老公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是共同财产。
这是所占比例不一样而已。
婚后还贷的部分,只要不是你公婆给付的,
那就是你们夫妻共同支付的。
这一部分就是共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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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8
这个不算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1-08-28
你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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