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我赢了,但公诉可能向法院上诉,我怕因此拖久了,请问上诉期间仲裁裁决书的裁决可以继续执行吗?

前天(7月16号)做出的仲裁裁决五日内进行赔偿,若沮不赔偿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在公司起诉阶段,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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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18
1、你的裁决书还没有生效!生效日期为“从最后一方当事人签收裁决书之第二天算起满15天生效”。

2、所以,关键的是你要了解对方签收裁决书的时间。自对方签收裁决书第二天算起,超过15天,如果对方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不是上诉),则裁决书对于对方来讲就生效了。如果对方不履行裁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则裁决书自动失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你们之间的劳动争议则由人民法院审理,对方是原告,你是被告,案件已经与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任何关系了。

《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珠海律师 程洪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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