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就一定不赔吗?
其实不一定,但投保的时候,大家还是尽量如实告知,避免后期理赔纠纷,毕竟出险了大家都想着顺利得到理赔。
实际上,“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仅仅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不能以投保人的不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请注意,重点在于不能以不如实告知为理由解除合同。
至于是否赔偿,就得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款了,核心在于是否发生保险事故。
保险公司的拒赔也不一定都是合理的,也可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做出无理由的拒赔行为。
奶爸给大家说一个拒赔的案例:
A先生在投保重疾险一段时间后确诊肝癌,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以他不如实告知曾经因痔疮住院治疗为由拒赔。
经法院审查,没有证据说明痔疮和肝癌有必要联系,且保险公司并没有对痔疮事项进行询问。
最终裁定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赔付保险金。
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保险合同的规定,清楚自己的权利。
如果遭到保险公司的无理由拒赔,应该勇敢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要注意的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代表法律认同保险诈骗行为。
奶爸给大家举个例子:
B女士为她的丈夫C某在2015年4月投保重疾险,3年后C某确诊慢性肾衰竭,提出理赔申请。
经调查,C某妻子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她的丈夫14年曾经因慢性肾衰竭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以被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并返还已交保险费。
后来C某提出诉讼,最终保险公司胜诉,无需理赔。
大家不要以为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就可以不如实告知。
保险赔不赔,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是合同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
最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并不表示消费者可以不如实告知。
如果还有其他理赔疑问,可以到奶爸保网查看最新的保险课堂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