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次月社保已缴纳,是不是应该员工全额承担(包括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

如题所述

既然已经离职,公司是不会缴纳社保的,社保费应该员工全额承担。

1、养老保险缴费:

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保险缴费:

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扩展资料: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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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9
你的问题太多,看的我比较眼花。那我就一个一个来答,希望对你有些帮助。
1、正式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应该在一个月内放人,如果一直不放你又心甘情愿去工作,那么公司认为你可离可不离就拖你了。不如你直接跟上司说家中要摆喜酒要么请假1一个月要么立马放你走,你已经提前交辞呈了不要再挽留了。
2、国家是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公司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的你都可以去劳动仲裁告公司的。另外加班费和加班时间问题,你可以凭借劳动合同的内容来判断是否违法,最好有工资条为依据这样告公司的理由充足。
3、社保似乎不能折现的,只能要求公司补交或者让劳动局罚公司的款,具体你要看当地劳动局什么态度了。
4、续签劳动合同的事情跟你说的那个因不签劳动合同赔偿经济补偿金是两种概念,处罚的条款用错了。凡是公司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才要罚款,续签意味着劳动合同有效时限到了,这个时候公司有权利不再签你,你也有权不再跟公司续签,这个是双方的。
5、你可以拿公司未办理社保侵犯你的劳动权益为由辞职的,这个绝对是公司的责任,你若跟他理论他不敢留你了。
6、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当地劳动局网站有规定的,一般国家规定假如是固定上班的话都是每天8小时,每周五天,上六天的要给加班工资的。这个你如果有证据可以高公司,让公司补偿所有的加班费。假如你的合同上写的是按计件或者非固定工时的那么久不适用8小时五天工作制了。
7、病假假如在公司的规定时间内不该被扣工资,是带薪休假的,医疗费嘛你不是工伤没得补回了,病假工资可以要求补回来。
8、材料,你应该有合同、工资条、厂牌或者花名册、离职申请表(我离职都是复印的)、病假的病例本(有日期和医生签字的),其他的你要问劳动局了。
虽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上面是行得通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证据可能你是没有的,可以的话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毕竟有经验的不同。另外跑政府部门不要怕麻烦,记得要坚持,宁波有个人很厉害每次跟企业打官司都是用的企业未与他签合同不办社保的理由,结果打了5次官司5次全赢了。
如果不怕麻烦就去劳动局仲裁吧,假如想马上逃离这个地方,赶紧找机会跟上司谈谈,趁早走人,个人缴城镇居民保险也是可以的,不用非挂在企业这颗树上挂死了。
第2个回答  2011-09-16
不应该由离职员工全额承担,应该由离职员工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单位未能及时中断该员工的社保,应该承担责任,负担单位缴纳部分。单位应该处罚负责社保工作失职的员工。追问

因为社保局规定在当月的1--10日才能办理次月的停保手续呵,所以只要员工不是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离岗的话,单位都会要多交一个月的保费。。。。而在员工已离岗的情况下,单位还要承担其社保??

追答

如果员工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就应该承担多交社保的损失。我前面说的前提是在正常情况下员工离职的情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1、若是工资已经结算,单位找员工要,员工肯定不愿意支付,单位也没什么办法,不可能为了一个月的社保通过法院起诉追回。
2、若是工资还没有结算,单位可以扣除公司所交部分。追问

现在是这样的,有个员工8月31日离岗(8月22日交的辞职信),我单位9月1日才办的停保,但是得到10月才能停,现在在发8月的工资中将其社保费扣除了(全额),现在员工说不应该扣,还说要告!

追答

这个官司,员工应该打不赢,若是你单位很注重公司名誉,建议你单位和员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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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9-16
一般只要承担个人部分就可以了,因为你已离职,公司没有或忘记给你停保,是公司的责任,企业部分当然要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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