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资、保险、公积金等由办事处发,与财政拨款无关,是否为自收自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是什么编制?其工资和待遇由哪里发?
追答不知道你所谓的办事处全称是什么,是什么性质处理什么工作的办事处。虽然工资、保险、公积金等由办事处发,但你能确定是单位支出的,还是经上报财政,然后由财政拨付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操作的?这些你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会计或人事部门,他们是最清楚的。
如你确定,确不是财政拨款,那一定是自收自支了。自收自支分两种,一种是虽然是自收自支,由财政部门按照你所在单位缴纳的资金情况进行控制的,人事部门认定为全额拨款的;另一种,就是根本完全由你所在单位进行资金筹集的。这你就必须要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了。
理论上来说,不存在自收自支的行政单位,自收自支只在事业单位中存在。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是由原来的事业单位转变而来,主要是行使执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部门职工管理方式,工资发放标准都和公务员是一样的。只是调动时,只能在同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内调动。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和待遇可能来源多样,但是在统计口径,人事部门的规定中,都纳入财政拨付保障单位,不存在自收自支这一说。
干部这种说法现,现在已经很少用了。一般情况下,干部只有两种,一种是部队转业军队,一种是持有派遣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