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骑摩托车(雅马哈福喜)与一家用汽车碰撞,对方全责。之后对方保险公司对我摩托车损坏程度进行评估,给的是790元。但我把车送到
修理店,店主估算约3000元。这事应该怎么办,损坏评定书我没有签字,是肇事者签的。这几天就准备去仲裁了,这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去仲裁时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吗?例如修理店给的估算单或者是故障车的照片等等?主要还是看肇事者的态度是吧?还有就是仲裁结束后,赔偿的钱是由肇事者给我,然后他去找保险公司索赔,是吗?
初次遭遇交通事故什么都不懂,麻烦了
资料越齐全对你越有利,本来交通法对汽车就相对要求得严格一点。赔偿的时候要全责方到你的维修店付钱拿发票再去他的保险公司索赔,所以一定要留好对方的联系方式,越详细越好,有人品不好的会推脱的
和肇事者磨吗?还是起诉对方保险恶意出保?
追答你先问问他姓李还是姓药,
要是都不是的话你就追究到底啦,
这种事情还是咨询一下律师,看看到底是对方的过错还是保险公司的问题啦,
去仲裁时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吗?例如修理店给的估算单或者是故障车的照片等等?主要还是看肇事者的态度是吧?还有就是仲裁结束后,赔偿的钱是由肇事者给我,然后他去找保险公司索赔,是吗?
初次遭遇交通事故什么都不懂,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