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并列的主语从句之间是否一定要用连词连接,可不可以省略?请帮忙分析问题补充里新概念里的句子成分。

It is said that the nerve poison is the more primitive of the two, that the blood poison is, so to speak, a newer product from an improved formula.

是的 两个并列的主语从句之间一定要用连词连接的。。不能省略…
句首的it是形式主语,两个that引导的从句才是真正的主语
第一个that从句中 the nerve poison是主语,is是谓语,后面的是宾语部分
第二个that从句中 the blood poison是主语,is是谓语,a new product是宾语 它之后的是状语 so to speak是插入语
希望对你有帮助 ^_^追问

先谢谢,但问题就在这里阿,为什么两个that后面这两个主语从句之间没有连词连接?

追答

额 其实我语法什么的 不是太清楚== 让你见笑了哈
在这里我个人的理解是 那句so to speak中的so和 第二个that从句中的that本来是连一起的 也可以说第二句不是主语从句 完整的应该是 so that the blood poison is, to speak,a new product from an improved formula.
so that在这里是“因此”的意思,这样大概就解释的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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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1
两个并列的主语从句之间是否一定要用连词连接,可不可以省略?请帮忙分析问题补充里新概念里的句子成分
It is said that the nerve poison is the more primitive of the two, that the blood poison is, so to speak, a newer product from an improved formula.
答:理论上是。就象两个作宾语的从句用and并列一样。实际上这个就是由People say that .... and that...变成被动语态而来的句子。追问

同一楼的朋友了。
先谢谢,但问题就在这里阿,为什么两个that后面这两个主语从句之间没有连词连接?

追答

马有失蹄,人有失误。如果不会引起误会,人家这么说,这么写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错误。再说在有的语法书中,好象是美-国-英-语中,逗号就=and,传-统-语-法可能认为这样不对,要么用and,要么用分号。如果这个逗号都没有,就一定是错误的,因为它会引起误会。
请你再看一下标点符号。

追问

我再对了一遍,贴的句子包括标点是都没错。
你说的不会引起误会这条打动我了,但作为新概念这样的经典教材来讲,应该不会象口语里一样随意吧?
不好意思,因为要考试,所以得要深究这个问题。

追答

这是新概念第四册第20课的一句话。这确实是经典。其实我觉得,这里不用逗号,也不用that,直接用and也可以的。
但是这样一来,句子太长,所以用了一个逗号,再加上一个that, 在读到of the two时,要停顿一下,这个and念不念出都可以,不念出来(省略了)更好。听者从这个停顿及that就知道,你这话还没有说完。从这个that就知道,这是is said的第二个内容(从句)。
考试不会考这么细,这么深吧?考研我想也不会考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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