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如果星期六日公司要求加班我不去算不算旷工

我的公司是上市公司,我和公司签了劳动法合同,22天八小时制的,如果星期六日公司要求加班我不去算不算旷工?签了合同每月7号发工资,我上夜班,星期四和星期五旷工了,如果星期六我不去,算不算我自离?

你星期四和星期五旷工了,应该扣除当日工资,星期六不去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早就安排好的班次,你应该去,如果是让你加班,你有权拒绝。当然不能算自离,法律上没有自离一词。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看的我头痛啊~~你就直接是像我这情况算不算自离就行了!!~~应该怎么办~谢谢了~~

追答

你要想辞职,也很简单,没有辞不了的职。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未完待续,请继续追问,追问一次只能回答1000字,还有一小部分写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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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7-06
1、《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或者工会协商,不能强迫,也不能延长太多时间。
2、《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3、《劳动法》第44条规定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应该依法发放加班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了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一是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二是内容必须合法,三是已经向全体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否则就是违法的。另外,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不加班算旷工”的规定也是违法的,属于内容违法。
4、你旷工属实的话,单位可以依据劳动纪律对你予以处罚,但是不能视为你自动离职。
综上,你不去加班绝对不属于自动离职,如果单位因此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
顺祝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星期六公司要求加班不去不算旷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应当告知公司。
第3个回答  2012-01-06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你加班,而不是正常的上班,你不去不属于旷工,也不属于你自动离职。追问

要是公司说我自离,不给我发上个月的工资咋办?明天就是7号,签了合同每月7号发上个月的工资,要是推迟发工资,我晚上没去上班,会不会算自离不发工资给我 ?

追答

如果公司扣押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

怎么办??~~~~~~~~

追答

你可以直接上班,如果用人单位以旷工扣除你工资,你可以让其拿出依据来,否则,你就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仲裁或者调解即可。

追问

就是不想去上班了~~

追答

不想上班了,就去领取工资,然后辞职。

追问

我上个月辞职不批,公司公告了元月份不办离职手续,辞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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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1-06
星期六日公司要求加班没去不算旷工;但是,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定你个不服从管理处罚。
上夜班,星期四和星期五旷工了,如果星期六不去,不能算自离?只能算你旷工两天,如你星期一还没去就要算了;就是自离了还必须付你一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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