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如题所述

十六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

“重中之重”的思想是党中央从当前“三农”工作的实际出发,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审时度势提出来的。这是新世纪新时期我们党对“三农”问题认识的深化、升华和飞跃,是解决“三农”问题方针政策的创新、发展与完善。

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之所以突出强调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它既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又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更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目标的实现。

扩展资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1、将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意义的准确把握。

2、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在不断加快,但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区域之间不协调的矛盾也越显突出。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改善,势必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3、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劲动力。

伴随着从实行家庭联系承包制到村民自治,从税费改革到免除农民农业税等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改变“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的现状仍然任重道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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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6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2005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首次提出。并在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正式提出。
  1、《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的相关原文是:“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2、《十一五规划纲要》纲要共分为14篇。第二篇的题目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且从“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培养新型农民、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深化农村改革”等六个章节来详细描述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2个回答  2012-01-02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4-18
不是首次提出,是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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