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8-14
单位告你应该不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法院一般都要求先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积极准备应诉吧。
第2个回答 2014-08-14
很正常,有些单位当然不会束手待毙,你也可以认为他们是在挣扎也行,总之就不会让你拿补偿轻松。目前你要做的就只能应诉,审判完后再确定到底你们双方是谁要赔偿谁。总之既然你赢了仲裁,我认为诉讼赢的可能性也很大,就是花点时间而已,有些单位也是想以此拖垮劳动者的耐心,被迫与他们和解,降低赔偿数额。
第3个回答 2014-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你遇到的应该是符合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的情况,这类案件仲裁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以起诉,而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裁决(单位认为符合第四十九条的);
2、这类案件裁决签收后即生效,可申请执行。但单位申请撤消的也得调查呀。
3、你配合调查就行了,如果单位申请不成立,不影响你执行。如果单位申请成立,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你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8-14
您好,建议您积极应诉,要求法院维持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