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我把申请劳动仲裁了,裁决书已经下来

公司米有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给我赔偿金,我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我今天接到法院的电话,公司部愿意支付给我,反而把我告上法庭了,求解?

  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如果不服裁决内容,可以起诉到法院。

  预期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如果裁决书支持了劳动者部分请求,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你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你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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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14
单位告你应该不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法院一般都要求先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积极准备应诉吧。
第2个回答  2014-08-14
很正常,有些单位当然不会束手待毙,你也可以认为他们是在挣扎也行,总之就不会让你拿补偿轻松。目前你要做的就只能应诉,审判完后再确定到底你们双方是谁要赔偿谁。总之既然你赢了仲裁,我认为诉讼赢的可能性也很大,就是花点时间而已,有些单位也是想以此拖垮劳动者的耐心,被迫与他们和解,降低赔偿数额。
第3个回答  2014-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你遇到的应该是符合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的情况,这类案件仲裁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以起诉,而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裁决(单位认为符合第四十九条的);
  2、这类案件裁决签收后即生效,可申请执行。但单位申请撤消的也得调查呀。
  3、你配合调查就行了,如果单位申请不成立,不影响你执行。如果单位申请成立,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你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8-14
您好,建议您积极应诉,要求法院维持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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