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用别人的银行卡怎么查封?

老赖用别人的手机号银行卡微信,怎么提供证据,法院才认可

如果老赖用别人或家人的银行卡后,仍然拒不履行过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则是违法行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老赖不主动还钱,还让自己的钱进入别人的银行卡和微信账户,这是典型的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行为,而且采取这种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不执行生效的判决,防止被法院的强制执行查询到自己名下的财产,从形式上看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罪。
使用他人的银行卡和微信是转移财产的行为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收益往往是存在于自己的账户上的,这样便于自己使用和管理;而有执行案件在身的人,将应该打给自己的钱,转移到了别人的银行卡和微信上,由自己来使用他人的这些信息,是赤裸裸的转移财产行为。
为的是不让执行法官查询到自己名下有财产往来,以免被冻结和扣划。这样的转移行为是对抗执行的行为,同时也是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转移的只是小额的生活急需的费用还情有可原,如果转移的是目前的全部收入,那么就是逃避债务的严重行为,摆明了就不想履行生效的判决。
这类情况下,老赖的行为一经发现需要及时向执行法院报告,及时追回转移的财产,并对老赖进行严厉打击,包括罚款,拘留等措施。

拓展资料:
许多案件纠纷产生后,经过很长时间的诉讼程序,好不容易走到了执行阶段,这时申请人才有真正实现诉讼目的的机会。而作为被执行人,有的就会想方设法的逃避执行,要么联系不上人,要么早早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低价处理,让财产线索中断。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通过上诉或申诉的方式来寻求重判,但是对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就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需要全面的配合执行工作的进行,这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的要求。
假如,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其行为就是老赖,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人员登记系统,限制高消费,列为法律上名符其实的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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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9
找到他用别人银行卡的这个证据进而证明是他在使用,法院才可以给他查封。
扩展资料:
老赖一般指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6-26
俗话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面对道义与利益的抉择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决定。
江苏省的朱翠芳女士明白这个道理,可是在面对相识14年的朋友时,她终究还是错判了人性。
朱翠芳名下有一户房产,从2003年开始,连续14年租给同一对夫妻。
因为每年都按时缴纳房租,朱翠芳与这对夫妻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令她没想到的是,从2016年开始,这对夫妻经过密谋策划,从她手中夺走了26万元,还差点让她的房子被查封,银行卡也被冻结,成了老赖。
朱翠芳本想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却在如山的证据面前寸步难行。
在法庭上,朱翠芳看到了自己从来没有签过的合同和借据,以及自己从来不熟悉的陌生证人。
看着他们一步步将自己逼上绝境,这让朱翠芳一时间有些恍惚——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证据,证明自己做了一件记忆里没有的事情?
铁证如山之下,朱翠芳打输了官司,一时间万念俱灰。
当时年纪只有46岁的她,原本有满头黑发,竟被气得一夜白头,不仅患上了高血压、短期失忆,还有过寻死的想法。
好在,最终在法院的精心审理之下,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朱翠芳找回了应有的一切。
当了15年房东,却倒欠租客26万
这场离奇的官司,起源于2003年的一次房屋出租。
朱翠芳29岁的时候,因为婚姻生活不幸而跟前夫离婚,成为了独居一族。
经过两年的辛苦打拼,她攒下了一笔存款,在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买了一套房子。
这套房子有108平方米,楼下是门面商铺,楼上则是普通住宅,可以住人。
在当时,买这一套房子并不需要太多的存款,而现在,这套房子至少已经价值上百万。
2003年,朱翠芳眼看上海市区发展迅猛,有了离开乡镇去市区发展的想法。
当时她在市区里已经找到了一份工作,收入相对不错,于是这套在白鹤镇的房子一时之间没了用处,朱翠芳就有了出租给他人赚取房租的想法。
张贴出租告示后不久,有一对夫妻找上门来,希望租下这套房子,丈夫叫祈选斌,妻子叫倪士琴。
对于朱翠芳提出的16000元一年的房租,祈选斌爽快地答应了,这让朱翠芳十分欣喜。
此刻她还不知道,这一决定将会在十几年后影响她的一生。
房子租给祈选斌之后,朱翠芳就离开了镇上,去了市里工作,祈选斌则把朱翠芳的房子改造成了两个营业场所。
楼下的门面房成为了一间自行车修理铺,楼上本来可以住人的房间,则改造成了麻将室。
很快,周围的邻居们都听说这里有个搓麻将的好地方,麻将室的生意开始日渐红火,祈选斌靠这门生意赚了不少钱。
从2003年开始,一直到2017年,连续14年的时间里,朱翠芳每年都会来找祈选斌收房租,祈选斌也每次都痛痛快快地交钱续租。
房租从最初的16000元陆续攀升到了32000元一年,祈选斌也没有任何怨言。
这让朱翠芳跟祈选斌夫妻成了朋友,除了最初几年签订租赁协议之外,后续十几年的时间里,双方再也没有签订纸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
2017年,又到了收租的日子,朱翠芳来找祈选斌,想要把租金提高到4万元一年,不仅因为市场上的房价持续上涨,还因为这段时间朱翠芳手头缺钱。
在上海市区,朱翠芳也有一套房子,可是因为户口的问题不太理想,所以朱翠芳想要用那套房子置换一套其他地区的新房。
置换房子需要补足差价,这部分差价相比整套房款来说并不多。
但是朱翠芳一时之间拿不出来,就想在房租上涨一点,减轻压力。
找到祈选斌之后,朱翠芳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但是这一次,祈选斌略微沉吟了一下,破天荒地说:“我得要考虑考虑。”
朱翠芳觉得,房租突然涨了一些,祈选斌想考虑一下也实属正常,于是就自行离开,给祈选斌留足了考虑时间。
此后,朱翠芳因为工作繁忙,短时间内没来得及催祈选斌尽快续租。
结果2017年9月7日,朱翠芳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让她如遭雷击。
这条短信,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来的电子传票,短信中通知朱翠芳,她被祈选斌告上了法院,祈选斌要求朱翠芳支付10万元的欠款和利息。
朱翠芳收到短信的第一时间头脑有些不知所措,她从来没有向其他人借过钱,更别提多年以来祈选斌作为租客,只有向自己交钱的份,从来没有自己向祈选斌借钱的可能。
想了半天,朱翠芳仍然想不通,于是便回到了自己在白鹤镇的房子,找祈选斌沟通,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结果,14年来一向和和气气的祈选斌,这一次显露出了令朱翠芳陌生的一面:两个人见面还没聊几句,祈选斌就动了手,打了朱翠芳。
从朱翠芳出具的照片来看,当时她的左眼已经几乎没有眼白,眼白处全都是血红色。
朱翠芳当时就报了警,祈选斌被警方带走,因为殴打他人被罚款500元,拘留了10日。
这一次动手之后,朱翠芳确认了祈选斌确确实实就是那个告了自己的人。
可是对于祈选斌的诉求,朱翠芳仍然一头雾水,自己什么时候欠了祈选斌10万元钱?
祈选斌已经表现出了这样的敌意,朱翠芳也无法与他沟通,只好等到开庭的那一天,在法庭上再行辩论。
这时的朱翠芳虽然有些疑惑,但仍然很有底气,因为她从来没有借过钱。
其实,一张事先设计好的阴谋大网,早已围住了朱翠芳,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完全落入了祈选斌的陷阱。
2017年10月16日,法院终于开庭,朱翠芳的梦魇也拉开了序幕。
本不存在的证据,陆续现身法庭
在法庭上,还没等朱翠芳喊冤,祈选斌一方就一条条一件件历数了朱翠芳的过失,让朱翠芳目瞪口呆。
根据祈选斌所说,2016年8月的时候,朱翠芳上门跟他商讨续租协议。
在此之前,他们都是一年一租,可是这一时期,朱翠芳想要换一套新房子,因为要补上换新房的差价,所以想要一次性让祈选斌续租5年。
这样一来,朱翠芳就可以提前拿到5年的租金,用于支付换房差价。
而代价则是,这5年的租金都按照32000元一年进行结算,5年之内不涨房租。
当时祈选斌考虑到,这样的续租方式对双方都有好处,便同意了。
双方协商一致之后,签下了一份租房协议,租房期限是从2016年到2021年,一次性支付这5年租金,一共16万元。
在此之后,朱翠芳又认为16万元不足以补上换房差价,于是又跟祈选斌商量,希望再借10万元。
祈选斌自称,出于这十几年来的租赁情谊,同意了这笔借款。
最后双方签下了一份协议,上面清楚写明,朱翠芳收了祈选斌5年共16万元的租金,并向祈选斌借了10万元借款,总共26万元。
祈选斌一方所说的租房协议,在朱翠芳看来纯属捏造。
自己从来没有签过为期5年一次性付清租金的协议,也从来没有借过10万元的借款。
可是在看到祈选斌提供的租房协议时,朱翠芳恍然间有些纳闷。
那张租房协议上面确实有她的签名,而且看笔迹也确实像是她自己签的。
一时间,朱翠芳有些怀疑自己是否记忆出了问题。
不过在法庭上,朱翠芳一口否认自己曾经签过这样的协议。
可证据摆在眼前,朱翠芳也不能不理,她只好提出了申请笔迹鉴定,祈选斌也同意进行鉴定,法院便同意了朱翠芳的申请。
不久之后,笔迹鉴定结果出炉。
朱翠芳惊讶地发现,鉴定结果明确表示,协议上的签字就是出自朱翠芳自己之手,这让朱翠芳开始绞尽脑汁思考是怎么回事。
在对上门要房租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进行全面回忆之后,朱翠芳恍然大悟地想起来,自己确实写过这样一个名字。
原来,当时朱翠芳跟祈选斌没能就续租一事达成一致。
临走的时候,祈选斌拿出了一张折叠起来的纸,让朱翠芳留下联系方式,方便自己考虑好了之后给她打电话。
朱翠芳并没有多想,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放下笔刚要起身离开的时候,祈选斌又叫住了朱翠芳,让她把名字也写上。
朱翠芳便回过头来,在电话号码上方写了自己的名字。
根据朱翠芳的回忆和分析,当时祈选斌就已经设好了陷阱,朱翠芳留下的联系方式和姓名,其实是留在了一张空白的纸上。
等到朱翠芳离开之后,祈选斌就在那张纸的上半部分自行写了一份租房和借款协议。
这样一来,一张伪造的协议就出炉了。
这也是朱翠芳自认为没有签过协议,笔迹鉴定结果却显示是朱翠芳本人所签的原因。
回忆起这一段过往之后,朱翠芳立刻向法院进行了解释。
只是,由于事先朱翠芳否认自己签过这一协议,现在又突然承认协议上的名字是自己所签但另有缘故,导致这一说法的可信度并不如祈选斌所说的高。
而且朱翠芳也没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被陷害设计。
眼看着掉入了对方的陷阱,朱翠芳又想到,还有测谎仪这一可识别谎言的工具。
在当时我国的法律框架之下,测谎仪的测试结果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可以作为辅助判断的依据,只要被测人同意,就可以进行测试。
朱翠芳也知道测谎仪的结果并不是百分百准确,但是这是她能抓住的唯一救命稻草,祈选斌也同意了朱翠芳的申请。
让朱翠芳震惊的事情再次发生:
对朱翠芳和祈选斌进行了测谎仪测试之后,结果显示,关于“租房合同是否是伪造的”这一问题,祈选斌的陈述可信度要比朱翠芳更高。
时至今日,朱翠芳依然不知道,祈选斌究竟如何在测谎仪测试中比自己更好。
朱翠芳在笔迹鉴定和测谎仪测试上栽了跟头还不算,祈选斌还带来了一批证人,证明朱翠芳和祈选斌有过这样一份租房协议。
几位证人在法庭上作出供述,声称自己确实在祈选斌的麻将屋里,看到过朱翠芳敲诈祈选斌,也看到过祈选斌和倪士琴夫妻二人筹措二十多万现金,说是即将交给朱翠芳的款项。
祈选斌还自称,这26万的现金自己一时之间拿不出来,便找一个姓章的朋友借了一点,这个姓章的朋友,也来到了法庭上替祈选斌因作证。
这一系列的证据和证人,让祈选斌在法庭上占据了绝对主动,也让朱翠芳不知所措。
经过对多种证据的综合审理之后,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朱翠芳最初否认签过协议,后来又承认签名是其所签,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签名仅仅是为了留下联系方式而写,前后陈述不一致。
而祈选斌一方则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包括租房协议以及大批证人证言,对租房协议和借款的前后供述也一致,且与朱翠芳当时的购房现实相符。
因此,法院支持祈选斌的诉求,要求朱翠芳归还1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
朱翠芳不服,一个月后反过来将祈选斌告上了法庭。
但由于证据不足,且祈选斌手上有大批人证物证,这场官司还是输了。
此时的朱翠芳不仅倒欠了祈选斌26万,而且祈选斌向法院申请了执行,朱翠芳的银行卡因此被冻结,房子也即将被查封。
这样的结果,让朱翠芳遭受了重大打击,失去财产加上急火攻心,朱翠芳一夜白头,满头黑发变成了白发,45岁的年纪看起来宛如65岁。
这一段时间,朱翠芳曾想过寻死,不仅是因为倒背了几十万债务,还因为打输了官司对她的声誉造成了巨大影响。
还是经过旁人的劝导之后,朱翠芳思虑再三,决定再起诉一次。
这一次朱翠芳下定决心,如果依然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她就结束自己的生命。
好在这一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疑点,避免了让朱翠芳蒙受不白之冤。
突破口出现,真相终于大白
在这一次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祈选斌所带来的证人可能作了假证。
因为作假证涉及了刑事犯罪,所以二审并未进行多久,就中止了诉讼,发布了审查结果。
法院声称,因为存在刑事犯罪的可能性,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把所有线索交给青浦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再以侦查结果作为依据进行审理。
公安局接到法院提交的线索之后,对相关证人和祈选斌进行了调查。
此前一审的时候,因为相关证人在法庭上的供述没有冲突,所以没有发现疑点。
而现在,在已经发现疑点的前提下,公安局对证人们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审讯。
这些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普通老百姓,在警方面前很快露出了马脚,承认了自己受到祈选斌的收买,作了假证。
特别是当时作为借款人出庭的章先生,自称把钱借给了祈选斌,以让祈选斌交付26万现金给朱翠芳,此事经调查证明,纯属子虚乌有。
调查有了结果,警方很快逮捕了祈选斌。
在看守所里,祈选斌承认自己让几名证人作了伪证,但是也仅限于此。
对于自己跟朱翠芳签下的那份租房和借款协议,祈选斌始终声称那是真实存在的,而非伪造。
不得不感叹,祈选斌的心理素质确实优秀。
他不仅能在测谎仪测试中,将可信度提到比朱翠芳更高的程度,还能在串通作伪证被发现之后,仍然拒不提供任何警方已掌握证据之外的信息。
但是即便如此,祈选斌仍然因为涉嫌伪造证据和诈骗罪,面临着三年到十年的刑期。
真相大白之后,朱翠芳情绪很激动。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要感谢检察院和公安局,他们救了我的命啊!”
此话不假,如果不是检察院和公安局在作假证上有了突破口,恐怕朱翠芳会不久于人世。
不过,虽然朱翠芳夺回了自己的名誉,这件事对她造成的影响也已经无法逆转。
2022年,朱翠芳才刚刚50岁,现代社会这个年龄的女性应该刚刚开始长白头发,可是朱翠芳已经一头白发,如同六七十岁一般。
曾经身体健康的她,现在不仅经常出现失忆症状,而且情绪也容易激动,血压最高时,可到200,肢体经常出现无法自控的颤抖。
为了对抗高血压带来的影响,朱翠芳不得不每天按时吃药,也尽量避免想起跟祈选斌和租赁有关的事情,以免出现意外。
年轻时候的朱翠芳敢打敢拼,才会在三四十岁挣下两笔房产,然而现在,就算她成功保住了房产,金钱也无法买回她失去的健康。
好在,朱翠芳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成家立业,每当朱翠芳难过或激动的时候,看看孩子,心情就会平静下来。
毕竟这一辈子的奔波,还是为了最终有个幸福美满的归宿,有家有亲人,这世上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朱翠芳的离奇经历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考虑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如果祈选斌没有心生恶念,他就不会在金钱的诱惑下,对朱翠芳造成如此巨大的伤害,也不会因此锒铛入狱。
如果朱翠芳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她就不会在签字时预留那么巨大的空白,供祈选斌伪造协议。
签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生活中一旦有需要签名的场合,一定要确认签名周围没有可供篡改的空间,如果有,可以用笔在签名周围进行涂画,防止别人利用签名伪造法律文书。
人生在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这一案件可以告诫世人,行事做人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意避免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免再出现下一个一夜白头的朱翠芳。
第3个回答  2021-12-07
老赖不还钱,而是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微信,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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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



8个月前

对付“老赖”应该从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来惩罚他们,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确实这样做了,那么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惩罚他们,前提是必须要证据确凿,其实有时候取证是比较难的,尤其是再有人配合他作弊,那么就更不容易,所以还要从道德层面去约束他们,让他的生活处于透明状态,让更多的人了解他的这种丑行。



可能很多人觉得“老赖”行为是一种占便宜的事情,其实从长远看,这是用短期利益换取长期痛苦的行为,一个人一旦征信出问题,影响的不止是自己,既能让祖先蒙羞,也能让后代羞愧,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段子:“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就很能说明问题。



其实教育上应该多宣传“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重要性,让大家学会像鸟爱护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名声,因为鸟的羽毛一旦出了问题,它将失去振翅高飞的机会,让大家明白被写在历史耻辱柱上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而且要从娃娃抓起,明白遵守“契约精神”的重要性。



国外有破产法,一旦无法承担债务,那么是可以申请破产,这是一种非常好的保护,但是这样的人是不能进行高消费的,说明他们是真的没有钱还债,而不是“赖账”,中国有一些人是单纯地“赖账”,其并不是没有钱,而且把自己的钱转移到其他人的账户,然后供自己消费,其实这与监督机制不严有关系。



现在是大数据时代,这种资金的转移,还有往来消费的行为,其实是不难被监控到的,只是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而已,国家也不会放任这样的行为,他们是属于钻监管和法律的空子,但是肯定是不会长久的,随着这样例子越来越多,自然就会有相应的政策和监管机制出现,最终“吃大亏”的一定还是“老赖”们。



对于进入“老赖”名单的人群,国家目前还只是限制他们进行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出行,不能住高档酒店等,因此他们算是钻了空子而已,但是肯定不会长久,因为大数据时代,一旦他的通信工具、视讯工具、出行数据被监控,他们将无处遁形,而发动更多的人监督他们和与他们相关的人员,这种现象还是很容易发现和取证的。



如果不出意外,后续会有更为严厉的措施针对这样的“老赖”人群,让他们的“赖账”行为,后果非常严重,影响的不止是他自己,应该还有他的亲属和后代,让他们主动协助监督“老赖”还钱,总之一定要让他们感觉到痛,最后连他的亲朋好友都恨他,让他最终走到“众叛亲离”的位置,后悔终生,对于后人来说,起到警示的作用。


当然,如果这样的行为,一旦让其得逞,就会有更多的“老赖”来效仿,因此,一旦发现,一定要齐心协力,把他们的行为曝光出来,让那些有能力还钱,却准备“赖账”的人望而却步。

不管怎么说,“老赖”的行为都是一种小聪明,想要在社会上光明正大地存在,征信就是一个人的羽毛,如果不爱惜,那么将失去翱翔的机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8-22
一个老赖肯定他的银行卡已经被封掉了,他现在想办理相关的事情,一定要用别人的银行卡,但是现在如果你想查封别人的银行卡,那只能找到他用别人银行卡的这个证据证明是他在使用那别人才可以给他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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