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约 请问台湾人再大陆打工 但是没签劳动合约 请问有受劳动法的保护吗

如题所述

劳动局可以受理此类纠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在中国内地就业产生的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应认定有关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已经付出劳动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追问

您好 没有办理就业证~那麼是属於公司的疏失吗? 已过三个月试用期 差一个月便有一年~公司临时解雇~请问可否要求一个月薪资的赔偿呢? 没有缓冲期~今天解雇明天不用来

追答

可以到工商局查询你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再携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