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有七亩地承包出去了,现在合同没有到期,地要被征用了,当时写合同时我父亲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有七亩地承包出去了,现在合同没有到期,地要被征用了,当时写合同时我父亲不懂法律就在合同上写了如果地被征用的钱归承包的人所有,我想问问我们打官司要回钱的话成功几率是多大?

我觉得主要从下面几点来考虑:
1、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规范主要集中体现在,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村土地承包法.第11条规定: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 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物权法第132条规定: 承包地被征用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42条第二款获得相应的补偿; 物权法.第42 条第二款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在转包与出租情形下, 由于只发生承包经营权部分使用权能的转移, 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转包方与出租方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时, 当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收时, 转包方与出租方仍作为单
独的征收对象, 给予征收补偿, 对于受让方与承租方而言, 由于他们与转让方和出租方之间签订的是转包合同和租赁合同, 属于债权法律关系, 其获得使用土地的权利乃债权, 受债权法保护, 在因政府征收行为导致债务履行不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转包合同与租赁合同因不可抗力(政府征收行为乃不可抗力)而发生法定解除, 转包方及出租方对其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与承租方
仅享有对其已交付的承包金或租金负返还义务, 至于其在土地上的投资、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应从政府提供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中支付。
3、综上,承包你们家土地的人可以得到政府提东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你们应该返还承包方的租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和分配。你父亲虽然签了“如果被征地,钱归承包人所有”。但因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归村里所有和分配的,对这部分钱,你父亲没有处分的权利,这个约定是效力待定的,除非村里认可你父亲的承诺。也就是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部分钱,政府直接支付给村里,村里再分给你们家,承包人得不到这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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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9
如果土地使用权证还在你那里就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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