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负责许多公司客户,1月18日,其中一家公司经理A,把老公公司经理S叫到A公司,说快递公司欠A公司75000元代收货款(有单据证明),S立即联系到老公,并叫到A公司,老公当场联系亲戚朋友想借钱还上A公司的代收货款,但一整天下来分文未果,傍晚S老板报案到派出所,说老公职务侵占75000元。
第二天,S老板到老公负责的其余客户公司BCDEF....等处统计,说老公共侵占公司代收货款式15万。
我也去各公司统计过确切的数额,但BCDEF公司提供的单据,有的是第五联,即跟货物发送联,有的是第六联,即真正有效的联。(现在S老板手里也有各单据的复印件)
现在S老板,向公安局提供的侵占数额证据,只是A公司的75000元,并说,先让我还上这种75000元,最后法院会对老公有个从轻处罚的考虑,否则他会把其余的BCDEF各公司的单据递交检察院。
现在公安局报检察院的侵占数额是75000元,如果S老板把全部单据递交检察院,而且不管第五联也好,第六联也罢都有效的话,那老公总的侵占金额在15万左右;如果第五联无效,只是第六联有效的话,那老公总的侵占金额应该在12-14万。
再次,S老板说老公还欠他本人4万多,因为老公每天从公司领钱累积26万多,但从客户那里反馈回的数目是22万多,所以他说老公除了侵占了公司向客户返的代收货款式15万左右外,还欠他本人4万多,但公司5个月没有给老公发工资。
其实老公欠公司代收货款,S老板一直是知情的,S老板跟我讲,他从今年十月份就一直在催老公还款,但当时并没有报案,反而在年底客户公司查账时才把老公报公安局。
还有,老公被报案前几天,曾向老家人借钱6万元,应该是还款了,如是这样,那S老板告老公职务侵占罪成立吗?因为老公并不想占有而是想占用。是不是应该按挪用资金罪?
还想问一下,职务侵占10万-15万之间,但没有能力还钱,法院应该会判多久年?出狱后还用再还钱吗?如果在法院阶段把钱还上,会减轻多少?如果在法院阶段把钱上,还能争取缓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