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如果父母都已经去世,老人的房产怎么继承。有人说继承期限是二十年。起诉期有规定吗。没遗嘱。

过了二十年就充公了吗?子女也没权利继承了吗?父亲去世后我没在意房子过户的事情,只感觉反正是自己老人家的就我一个儿子怎么也是我的,现在听说二十年不过户就没权利了。算了下父亲去世十九年了。用先去公证吗。老人还有三个女儿,她们也知道老人何时去世的,也没争,请问女儿还能起诉吗,听说继承人在知情情况下起诉期只有二年。老人去世是二个人还是房主去世二十年,按谁去世年限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要先明白遗产分配问题的基本法律规定

首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父母去世之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会变为遗产,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由谁继承要看父母生前可否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没有,你父母的房产有继承权的是各自的父母,子女。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规定的是

第一顺序的继承顺位为父母、子女以及合法的配偶。不过继承人如果自己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话,则就不再继承。在实际继承的时候,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的享有继承权。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房屋继承注意事项

1.如果继承房产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相关份额的计算复杂,建议有争议和纠纷时先行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长辈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书遗嘱,避免百年之后继承人之间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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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4
20年是诉讼的时间,如果不涉及到诉讼,自行私下解决的,是不受20年的限制的。
如果这期间没有进行过遗产相关的手续,那么过了20年后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确定自己的份额就已经不行了。
第2个回答  2019-06-14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追问

继承权纠纷是指什么。老人去世前后我一直在老人房子里住到现在,没人提出异议。老人也是我照顾的,老人的房子是单位以父子户分的福利房,名字是老爷子的,老人去世后姐妹们都知道,没有人说什么,这算是有继承权纠纷吗,没提什么意见算过了二年继承权纠纷期限吗,还是没有纠纷,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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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7-28
孙子或孙女继承,同时也可以有相关的监护人进行继承,而且也有其他的子女进行平均分配。
第4个回答  2021-07-28
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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