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程序以及条件分别如下:
1、拘留的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拘留的条件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被拘留过是否会留案底,视情况而定:
1、治安拘留是一定不会留下案底的;
2、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在公安网络上会有违法记录;
3、刑事拘留一旦最终构成了犯罪会留下案底。
刑事拘役是刑罚的一种,一定是会留下案底的。
刑事拘留案底不会消除。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只要受过刑事拘留的,相关资料都会留存备案,但只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刑的,不算是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当事人生活。
拘留是否可以探视,具体如下:
1、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情况在拘留期间亲属是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但若是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督促被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时探视;
2、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具体规定如下:
(1)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3)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