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第二天,工作时间把脚扭伤了,如果辞职这医药费单位会给我吗?

如题所述

你好在公司把脚崴了算工伤,由公司负责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中或者是工作途中或者因工发生的伤情,都可以算作是工伤。

工伤的认定,需要企业和劳动部门共同认定,一般需要医院出具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结果,还要有发生工伤的单位开具的证明,然后去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的鉴定。

如果有工伤保险,可以走工伤保险的流程,如果没有,可以跟企业索赔,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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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3
你在工作期间受伤,医药费是自己垫付还没有报销。你现在还不能辞职,你出院后,带上医院诊断证明及费用清单,去工伤鉴定中心申请工伤鉴定。鉴定成功后由社保中心报销。这时你可以辞职了。
第2个回答  2022-02-23
个人觉得刚入职第二天就辞职本身就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而且你的医疗保险等手续可能都还没来得及办理,单位应该不会给你医药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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