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病史的主要内容:
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包括疾病的发生、发展及演变的全过程,是问诊中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病情况(缓急)与患病的时间(生病多久?)。
2.主要症状的特点,包括所在的部位、放射区域、性质、发作频度、持续时间、强度、加重或缓解的因素。
3.发作原因与诱因。
4.病情的发展与演变(按时间顺序记录,包括主要症状的发展和其他有关症状的情况)。
5.伴随症状。
6.诊断、治疗经过(药物、剂量、疗效等)。
7.患病以来的一般情况(精神状态、食欲、体重改变、睡眠及大小便等情况)。
8.归纳、小结,再度核实。
9.用过渡语言转入过去史的问诊。
扩展资料
问诊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婚姻史、生育史以及不同疾病的有关症状。
(一)一般项目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地、民族、婚姻、住址、工作单位、职业、人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及可靠程度等。若病史陈述者并非本人,则应注明其与病人的关系。
(二)主诉
病人感受最主要的疾苦或最明显的症状和体征,即就诊最主要的原因。主诉应言简意明,用一、两句话全面概括,并注明疾病发生到就诊的时间。如“发热、咳嗽、右胸痛二天”,“多饮、多食、多尿伴消瘦三年”,“腹痛、呕吐伴腹泻四小时”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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