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子厂做了试用期一个月想辞工可是厂里的干部不批说要做满六个月不满六个月就要扣钱我没签劳动合同的

如题所述

你这样问他:
1.那你为什么不跟我签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超过一个月的,还可以要求他支付你超过那一个月之外的时间的双倍工资。
2.谁规定的必须做满6个月才能辞职不然要扣钱,劳动局规定的么?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走人。厂里干部的说法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他以此相威胁,欺骗不懂法的劳动者,甚至可以视为欺诈用工行为。

可以辞职走的。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告知,过了试用期就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才能走人。但是像他这样满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不办理社保等相关待遇的,属违法行为,可以直接走人。他不能随便扣你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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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9
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和厂里说就可以了,三天后就可以走人,不可以扣工资。没签劳动合同,之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长方要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没签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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