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可以开除我吗?

你好:
根据公司的规定,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扣除绩效分12分。连续旷工10天以上扣除绩效12分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其它地方又有规定十二个月内扣满12分就解除劳动合同)。我有连续6天没有上班,也没有请假,现在公司把我开除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怎么算呢? 我是07年8月进厂,到08年8月又续签了5年的合同。
注;扣绩效分的来源于:公司员工管理条例处罚措施表(其实就是两张纸,放在每个部门组长的文件夹里或看板上,不是合同,也不是什么正式文件,不知道员工手册上面有没有,因为我没有发员工手册。)请问这样的文件有法律效应吗?
上面主要是对违纪员工的处罚标准,每违纪一次扣除3--12分不等,员工在12个月内扣完12分就要走人!
我想问一下这一条″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扣除绩效分12分。连续旷工10天以上扣除绩效12分并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有矛盾吗?5天和10天都是扣12分,唯一的区别就是解除不解除合同,可是现在却因为我旷工6天扣了12分而被开除了!
还有一点就是我在公司的处罚同意书上签字了,这样是不是就不可以再起诉公司了?

你好
第一处罚同意书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公司的规定是仅仅就是上面所说的内容吗?有否其他的限制条件,最好是能把整个公司的规定整体上再做详细理解,如确实如你所说,则,公司无理由解除合同。
第三即便是签了处罚同意书,则,此份处罚同意书的处罚前提就是与公司相关接触劳动合同想抵触,前提违反规定,则,签订的内容也违反规定。
第四公司若要解除,则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从08年一月一日开始计算
上海诺迪
特别助理张恒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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