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退伍老兵有社保吗?

如题所述

最近中办和国办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这份意见就明确规定,本意见中所指的这部分士兵,他们是在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之前退伍的,这些人的社保也由国家来承担,首先明确什么时候你参军,你就等于什么时候开始交社保了,而且你原来的所属单位要负责把你的社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做实,要把这个钱打进去。

如果士兵的原单位番号取消了或者进行改革了,没有关系,这个士兵所在地的退伍军人事务部要负责这个事情,而且连社保基数都确定了,直接定为这个士兵所在在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说即便你是在2011年之前退役的部分士兵,你也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社保优待。

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的基本养老、医疗困难提供了政策依据。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下发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出的政策文件。《意见》将文件下发前未参加社会保险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全部纳入政策范围,许多政策既有继承,又有创新突破。

1、关于退役士兵参保问题。在现行政策规定军龄视同缴费年限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2、关于退役士兵缴费中断问题。着眼于切实解决问题适度放宽了补缴政策限制,有些内容填补了政策空白,主要有以下政策创新:一是允许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明确了补缴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对相关责任主体无力补缴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解决。二是对于补缴时的个人缴费部分,退役士兵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缴费困难的,政府对其予以适当补助。是明确了政府补助缴费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3、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和补缴手续问题。着眼于保障退役士兵退休后享有适度的保障待遇,既避免待遇过低影响生活,又防止出现“待遇倒挂”导致的不公平现象,同时兼顾不同群体间待遇平衡,作了以下政策创新:

一是明确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为补缴时安置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二是明确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为缴费时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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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24

在军队服役期间是军队为个人缴纳社保,但是退伍之后军队终止为个人缴纳社保,退伍后只能是个人或者找单位继续缴

第2个回答  2021-11-24
退伍军人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退伍证或复员证及复印件(2份),可以去社保机构。
(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领取养老保险手册,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四)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可以从2005年1月起补缴。
(五)至2009年1月超过劳动年龄的军队退役人员(国家明确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除外),暂不办理。
(六)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七)退役人员首次参保缴费以后,如系企业职工应由企业按月代为缴纳。
第3个回答  2021-11-24
如果你退伍后没有找到工作,而且自己有没有交社保 ,肯定是没有社保的 。但是我记得九∧年运伍的兵 好象是国家给他交了三年养老保险 。
第4个回答  2021-11-24
09年退伍老兵不一定有社保的,要看你参与缴纳社保养老了吗?如果你参与了养老保险就会有,如果你没有参与缴纳养老保险,那么你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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