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让没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停车场,是对业主负责的表现。从道理上来说,这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规律。小时候看课文,一直不理解万恶的资本家为什么宁愿把卖不出去的牛奶倒掉也不送给穷人。因为今天把牛奶送给了穷人,明天谁还会去买牛奶?不是都去等免费的牛奶了吗?
如果物业公司让没买车位的业主随意开进地下停车场,那你让已买车位的业主,心里会怎么想?没买车位和买车位的业主享受到了同样的停车权利,谁还去会去买车位?地产公司大量的停车位,还会有多少人去买吗?这明显是侵权的事儿!
如果小区地面停车位充足,可以满足业主需求的情况下,物业禁止没买地下车位的机动车进入地下停车场,就无可厚非。如果业主没有办理地下停车位的租赁手续,物业不允许其进入地下停车场,也是合理的。如果地下停车位的有空余车位,而物业不租给业主,也不允许业主的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那就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规的。
很多人根本就不明白,小区如果不成立业委会,那小区的主权永远都是在开发商手里的,而开发商则是通过自己组建的物业公司,或者选聘的物业公司来完成小区的管理或者治理的。在现有的法规下,小区只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通过合法的程序把小区的主权逐渐有序地从开发商手里接收过来,并组织大家制定小区的各种管理办法,才能完成“主权”的移交的。问这个问题的人本身就有问题,生活中估计就是那种只管自己,从不在乎是否影响别人的自私自利的人。没买车位你凭什么进车库,进去了你停哪?占别人位置或通道吗?不让你进就是物业在对大家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