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革命本应该是离休,却办成了退休,现在想纠正,如何办理?

老革命今年八十岁,47年参加中国解放军,按照相关规定,在84年退休时应该符合办理离休的条件,结果中科院却给他办成了工人退休,发了退休证。退休和离休的待遇差距很大,这些年老人通过各种方式一直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中科院对此事态度冷漠。
请大家出出主意,如何办
离休人员的范围不以来身份确定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应该享受离休待遇还是退休待遇,还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一、“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文件依据:劳人老{1982}10号
二、“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办理离休:1、建国前在我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的;2、当干部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国前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可视为干部工作年限与建国后当干部的时间合并计算);3、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文件依据:劳人老{1983}34号
三、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人员又参加革命工作,凡间断年限不超过三年,如果原工作年限长于间断年限,可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算起:间断年限超过三年的,一般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算起。文件依据:中组发{1982}11号
根据以上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时是工人身份的,符合上述第二条所列条件的才能办理离休。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人员又参加革命工作,要按上述第三条规定确定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此外,建国后履历中有没有自动离职、受过开除或刑事处分,等等都是能否办理离休的因素,组织人事部门会根据本人档案得出结论,因此,47年参加中国解放军能否办理离休还要看是否符合离休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不能办理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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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30
老革命只要能够拿出他47年参加工作的证据,能够拿出他工龄没有间断的证据,就可以到当地的人事部门去咨询办理。如果人事部门不予理睬,可以逐级反映。问题会得到圆满解决的。祝顺!
第2个回答  2010-11-30
首先,你说的离休人员的范围不以身份来确定是不完全正确的。当然,你说的老革命是直接参军的,并不在这个范畴之内。关键在于,他建国后的履历,有没有被受到刑事处罚,有没有复员或被精简。复员、精简后什么时间又参加工作,中间间隔多久都很关键。离休并不是单纯一句49年9月30日之前参加革命这么简单,这个只是时间要素。希望你能给出具体的履历来,才好判断。
第3个回答  2010-11-30
要查本人档案,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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