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资拖欠,社保不缴纳等问题的处理办法、程序所需资料

截止今天从一月份工资没发、社保没缴纳,试用期时间过长,试用期间社保未缴纳,加班没加班费只能一对一调休。现在想离开这家单位(辞职报告3月20日给领导,写明自己4.19离开此单位),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想专业人士给予指导,如何处理,怎么处理,需要提供的资料等。急急急
这家单位喜欢找人解决问题,去劳动局的话单位是不是还是会找劳动局的关系人说话以至于我们劳动者的权益一直受侵害?当地政府部门就是例子,单位的一些行为政府直接当不知道甚至包庇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无故不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以下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强制执行。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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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8
对于员工权益劳动法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该单位的所作所为明显是违反了相关规定 ,建议你找当地的劳动局处理这个事情,应该会得到很好的处理 要是实在处理不满意 可以起诉追问

当地劳动局会不会睁只眼闭只眼?单位喜欢找关系。还有,去劳动局需要携带什么资料?我需要比较详细的讲解

追答

这个是很有可能的,不过现在管得很严 有的部门还是会给办事的 你可以去试试 实在不行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是可以解决的!!

追问

人民法院不至于包庇单位吧。我需要带什么资料?需要先去劳动局咨询一下么?

追答

先去劳动局咨询一下 万一给你解决了呢 具体资料要看当地劳动局 证据最好是提前准备着 能带去的就都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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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4-08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问

当地劳动局会不会睁只眼闭只眼?单位喜欢找关系。还有,去劳动局需要携带什么资料?我需要比较详细的讲解

追答

带能证明你是这个厂子员工的证明,比如合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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