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今天从一月份工资没发、社保没缴纳,试用期时间过长,试用期间社保未缴纳,加班没加班费只能一对一调休。现在想离开这家单位(辞职报告3月20日给领导,写明自己4.19离开此单位),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想专业人士给予指导,如何处理,怎么处理,需要提供的资料等。急急急
这家单位喜欢找人解决问题,去劳动局的话单位是不是还是会找劳动局的关系人说话以至于我们劳动者的权益一直受侵害?当地政府部门就是例子,单位的一些行为政府直接当不知道甚至包庇
当地劳动局会不会睁只眼闭只眼?单位喜欢找关系。还有,去劳动局需要携带什么资料?我需要比较详细的讲解
追答这个是很有可能的,不过现在管得很严 有的部门还是会给办事的 你可以去试试 实在不行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是可以解决的!!
追问人民法院不至于包庇单位吧。我需要带什么资料?需要先去劳动局咨询一下么?
追答先去劳动局咨询一下 万一给你解决了呢 具体资料要看当地劳动局 证据最好是提前准备着 能带去的就都带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当地劳动局会不会睁只眼闭只眼?单位喜欢找关系。还有,去劳动局需要携带什么资料?我需要比较详细的讲解
追答带能证明你是这个厂子员工的证明,比如合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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