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万买假茅台10倍索赔被拒,法院:质量无问题,“无害”就不用赔偿?

如题所述

当然不是了,这句“质量无问题”完全是在混淆视听,“无害”是代表这个酒喝下去不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但却给消费者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按照国家的要求消费者完全可以提出上诉要求赔偿。

一、如果不是冲着茅台这两个字,谁会花两万多买9瓶酒?冤大头?

男子购买了9瓶茅台花费了两万四千多,但是在买到手后却发现,这几瓶酒竟然是假货,所以就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10倍的货款,没想到经过法院的审理后,竟然判决不予支持,理由给的竟然是因为这些假酒没有质量问题,纳尼?这是啥回答?

难道说“假酒”喝了对人命没啥危险,所以就可以无视这种东西的存在?男子本身在买酒的时候就是冲着这个牌子,如果不是瓶子上标着茅台两个字,谁会花几万块买两瓶等同于市面上几百块的白酒?难道家里有钱没地方花了?这个解释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二、若这次的案件消费者没有得到赔偿,那日后可能会造成假货泛滥。

这次的事儿已经上了热搜,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和讨论,网友都认为商家既然在卖酒的时候把这个当作茅台出售,那就是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如果不是男子发现了,这种假酒会不会在市面上就会任意的流通?那最后砸的可是国家内茅台的口碑,这已经不是一件小的消费者的事儿,而是关系好一个品牌的大事儿。

如果这次法院没有遏制住这种不正之风,就会让商家认为,只要是酒好真不真没啥大问题,那日后这种不正之风刮起,又当如何处理?此次事件看似很小,但造成的影响可谓是很大的,所以处罚必须有,至于处罚的多少就看法官如何判决了。

最后:

长这么大头一次听说假货对身体没危害就不用赔偿,这么说的话,假大牌也不用赔偿了,毕竟这些东西穿在身上也没啥危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09

2019年底, 甄先生在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一家商店内,花了2万余元,购买了9瓶茅台酒,结果发现竟然全是假酒。事后,甄先生选择起诉商家,要求退还货款的同时,按购货款10倍进行赔偿。南部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事商家退还货款,但认为无证据证明案涉茅台酒质量不合格,驳回了甄先生10倍赔偿的诉求。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

当然,不管这个酒合格不合格,但它酒不是茅台酒。从这个观念来说,我们老百姓自然认为它是假酒。当然,我们说它是假的茅台酒自然是更贴切。但从法律上来说,这两个确实是性质不同的两个行为。一般来说,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酒,那这种行为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质量合格的产品,那适用茅台的商标,那这算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

这两个行为在法律上对应的性质和罪名可不一样,一个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个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这两个罪名对应的刑罚更是相差甚大。按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额达5万元以上就涉嫌犯罪,最高的刑罚更是可以达到无期徒刑。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则轻了很多,最高刑罚也就是七年有期徒刑。毕竟伪劣产品直接侵害生命健康,而假冒注册商标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关于十倍赔偿的这个问题。按《食品安全法》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这个十倍赔偿主要是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不合格产品。毕竟食品安全关于人身健康,我们要求严格点,赔偿金额高一点,完全是没有任何问题。一审法院不支持十倍赔偿的原因主要是认为这是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而不是不合格产品。

当然,不管是什么情况,这都是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来主张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第2个回答  2021-02-09

甄先生买茅台酒花了2.4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他也是为了送人才会买,谁知道朋友却告诉他,他买到假的了。当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茅台均为假,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调查,法院审判涉事商家退还甄先生买酒的钱。

事情经过

去年的11月份,甄先生在南充一个县城的商铺购买了3瓶飞天茅台,之后又在同一个商家的另一个店铺购买了6瓶茅台酒。可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实在让人高兴不起来。

原来他买到假货了,发现买到假货后,甄先生就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并告上了法庭,法院委托贵州茅台打假员对涉嫌商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假,所以法院依法进行判决,要求商家退还甄先生购酒款,并没收涉案的商品,同时进行罚款3万元。

法院驳回的原因

甄先生的诉求不仅仅是赔偿购买酒的钱,要求商家赔偿十倍,然而这个要求被法院驳回了,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相关的法律中有规定,当生产食品不符合食品生产标准,商家知晓并进行售卖是需要进行3倍或者10倍的赔偿,但是在本案当中,并没有证据能证明假酒对人体造成影响,而商标、说明书等不影响食品安全,所以这只是涉及到商标假冒。

关于酒质量安全问题,需要由甄先生来进行举证,甄先生并不服这样的判决,认为商家认知假买假,他委托律师再次提起上诉,并委托律师提交了有关此案的相关材料。

2020年12月,甄先生已收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南充市中院裁定撤销南部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判决,并发回南部县人民法院重审。随着案件的重审,甄先生希望能有不一样的进展。

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需要诚实,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是很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没有很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卖假货的是商家注定是走不远的,而这起案件判决结果是否会满足甄先生的要求,现在还说不准。

第3个回答  2020-12-17
这个判罚非常不合理。按这个说法是不是以后只要看中哪个产品就可以任意假冒仿制,只要质量无问题就无需赔偿?这对商家是一种侵权行为,对消费者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20-12-16
也许法律规定就是这样吧,其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看,确实没有什么赔偿的必要,这是非常正确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