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厦门的一家达芙妮工作,合同上有写要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报备,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报备了,可是他们却说现在不好招人说是不让辞职,我又有事,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合同只有一份,在人事部,而人事部不在厦门在福州。如果我只和店长口头说辞职,30天后我再走,这会不会被公司说成是自动离职,不给发工资?而且我的工资是压了一个月零15天。要到辞职后的一个月后才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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