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过程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公开调解。在法院调解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批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及效力调解书内容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是我们国家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贯穿整个案件过程中的一种解决案件的方式,也就是说除了判决,也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当然,调解肯定是需要双方同意的,在这一前提下由法官主持做调解工作,调解一方面可以使案件得到快速的解决,另一方面也可以缓和原被告双方的对立的情绪,从而使争议案件得到更好的结果。
调解案件的流程一般是案件经过立案到达法院,法院有庭前调解的一个部门,认为有必要的法院会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主持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也是让原被告双方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也会对争议问题进行详细的了解,通过了解整个案情,找出争议点,给双方做工作,会采取面对面,也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等一些调解方式,一般调解会有一个双方让步,如果双方最终可以达成调解意见,法院会给双方出具调解书,此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即生效,如果未能达成调解,那么就会转入开庭程序,开庭依据开庭的流程来,在整个开庭的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如若达成调解,依然可以当庭出具调解书,如若还是调解不成则法院会择日给双方出具判决书。
以上为调解案件的简要叙述,主要是调解是双方自愿,不可强迫。调解是双方让步,如果都坚持自己的意见,则无法达成共识,则无法调解成功。最后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载明的事项,当事人也可以拿着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