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小学中途转学政策

如题所述

不需要到教育局盖章,直接去学校办理就可以。
1.到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卡并由原就读学校确认盖章,同意转出。
2. 家长带齐上述所有材料,根据自身情况联系相对就近学校,若学校同意接收,则由转入学校在网上向转出学校发起转入申请,经双方学校及双方学校所在教育部门审批通过,完成网上转学流程。
3. 若就近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则带齐上述所有材料到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有空额的学校入学。
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等正当理由须转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可予转学。
首先由转入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的转入申请,并上传转入转出双方学校签具意见后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作为佐证材料,同时审核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其次先后由转入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理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查看转入学校提供的佐证材料,审核是否同意转学的意见,转学流程结束。
转学纸质手续办理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我县从2017年5月2日起,简化办理所有转学手续。只需要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在《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签具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并盖章就可以做为转学的纸质手续,不得要求学生家长办理《转学联系审批表》。
法律依据
《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九条 因家长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及家庭住址搬迁等原因,学生可申请转学。学生转学由家长负责联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必须有转学证明 (加盖学校及相应级别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和学生档案。
第十条 小学生转学。农村由乡镇,市内由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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