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病期间被辞退又没有补偿可以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吗?

如题所述

        职工生病期间被辞退又没有补偿,当然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的。但是有必要提醒提问者、注意在以下条件下起诉是得不到人民法院法律保护(要败诉的):1、提问者患病并无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的病假证明的;2、整个患病医疗期(含累计)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医疗期限,并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用人单位已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提问者解除合同的。

一、国家规定的最长医疗期限规定      依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用人单位已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提问者解除合同,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四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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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8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生病期间被辞退,又没有补偿,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双方系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应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控告、投诉。
第2个回答  2020-03-18
员工生病期间,公司可以按照法定条件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第3个回答  2020-03-18
职工因病还在法定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辞退员工,超过治疗期企业可以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企业违反以上规定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维权。
第4个回答  2020-03-18

凭医院证明,到区级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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