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评估价的80%,法院按评估价的70%作为起拍价,合法吗?

第一次拍卖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评估价的80%,法院按评估价的70%作为起拍价,合法吗?

起拍价70%的评估价应该是合理的。你评估是一个参考价,然后去拍价,作为一个起拍价,可能后续有加价,也可能会达到100%,也有可能是个70%交易都不一定,所以法院应该是考虑到逾期拍价70%,吸引人去竞价吧。反应能给出来的,应该是合理的追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按你的说法,如果按评估价的50%会更有吸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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