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分为两种,
1、是有定期合同,2、是无定期合同;
我已经做了11年公司现在还让签有定期合同,合同期为三年;
不签的话就解雇合同,新劳动法算起从2008年赔,也就是三年补偿;
二;合同职位与以前签的岗位有变动;
1、以前职位是《组长》, 现改为《操作工》;
2、现在的合同签好以后,组长职位公司会颁发一份《聘请组长的荣誉证书》,期限为一年,期满公司看表现好的话再颁发一份 、等...
表现不好的话、期满就降职为操作工;
如果我现在不签这份合同,是不是只能得到三个月的补偿呢?
签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是不是我前面的工作年限都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