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转业兵死亡抚恤金待遇?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地方政府有规定,以浙江为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的,对其遗属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生活补助费,作为丧葬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和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的其他抚恤优待对象,凭有效证件或者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可以按照省有关规定享受有线数字电视服务费减免优待。
第二十九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军人、烈士遗属、抚恤优待对象中的孤老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经依法批准,可以减征。
扩展资料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和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的其他抚恤优待对象,凭有效证件和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享受下列住房优待:
(一)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应当优先予以解决。
(二)其家庭住房困难,申请廉租住房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廉租住房规定优先予以解决;居住公房且依靠抚恤金、补助金生活的,其租金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优待。
(三)家居农村,无力解决住房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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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1
评语:按有关规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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