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离职申请后是否还能休年假?

如题所述

递交离职申请后是可以休年假的,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在交接期(1个月)还能享受当年年休假。可休年假的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1.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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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8
在你还没有离开公司前,是可以继续休的。
由于你没弄清楚其中的奥妙,所以虽然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你工作已满一年,可以休息5天带薪年休假。但由于你7月20日就要离开公司,是不能休完全部5天的。
因为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的规定,你只能休息5天中的2天,岂不是吃了大亏?!
第2个回答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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