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离,就是员工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单位没有及时回复同意或是不同意而主动离开公司的行为;二是没有和用人单位打招呼直接离开。自动离职的行为不管属于哪一种,其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理由如下:
01.下家单位没法正常办理入职
现在的企业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仅要询问员工离职的原因,还会对员工进行
背景调查摸底儿,同时为了防止员工同时在多家公司同时任职;入职时会索要员工从上家公司离职的
离职证明,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不容许你入职,这也是企业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02.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受影响
责任认定难也是消费者维权的痛点之一。有关部门和各地重视投诉平台建设,都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投诉平台,其中以热线电话为主。但是,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不同,就会出现无法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出现“踢皮球”现象。
03.
失业金没法领取
如果你是被单位辞退,那么你可以凭借单位辞退你的证明和
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去办理
失业登记,按月领取失业金,每个月不上班还能领取几千元失业金。但如果你没有履行正常的离职手续,既没有离职证明,也没有合同解除的协议书的话,是无法申请领取失业金的。
所以,在离职之前要再和老板交代一下,催促其让人给你办理交接手续,同时保留证据,避免今后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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