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两居室住房一套,作为目前唯一的住房。前不久丈夫因病去世,为了让丈夫减少心里伤害,全家(公、婆、我丈夫的弟弟、妹妹)一致同意,没有告诉他即将死亡,也没让他立下遗嘱。
最近聊天得知,我这唯一住房会牵扯到遗产问题,作为妻子我分一半,之后一半作为遗产由儿女、公、婆、我共同平均分割。
1、请问我这唯一住房会牵扯到遗产问题吗?是这么分割吗?
2、如果过几年,公、婆去世了,我的这唯一住房会作为公、婆的遗产分给他们的老二和老三吗,也就是我丈夫的弟弟和妹妹吗(我丈夫是家里老大)?
3、要是公、婆去世,我丈夫的弟弟、妹妹可以起诉我,跟我争这份房产么?
4、我可以以房价贵,分走后无处居住,以及无力支付他们现金为由,驳回起诉吗?
感谢大家帮帮我,丈夫癌症晚期时,无心关注这些,只顾为他治病,让他减少痛苦,没想到现在阴霾未去,还即将引起纠纷。再次感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