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个店,营业执照上只有我的名字,先在我们把店转给了其中一个股东,已经签了转让合同,他写了欠条给我们,我去工商局把原先的营业执照注销了,他却以我没有把营业执照变更成他的名字为由说我违约,我注销营业执照算违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