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下属机构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还是中央企业?其员工是国家公务员吗?

中国人民银行绝对不是企业-------没有经营及营利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是行政单位,下属机构则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兼有,人民银行总行员工是公务员。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中国中央银行的性质及法律地位作了明确规定: 

1、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2、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管情况的工作报告。

3、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4、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5、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6、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但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四)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五)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六)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

(七)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八)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九)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十二)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十三)经理国库。

(十四)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十五)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八)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十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围绕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场改革,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果。

继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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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5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属于正部级行政单位。下属机构的性质就比较复杂了,有的是事业单位,比如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有的是企业性质,比如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也有行政机构,比如人行的各个内设部门。确实不是企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央行,本身不是企业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
至于说里面的员工是不是国家公务员,肯定有一部分是公务员,而且是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通过国考招录,但都集中在总行一级。地方上的人行分行招录的正式员工通常不属于公务员,而是叫行员制,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身份,不属于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由人民银行总行按《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该法在内容上与《劳动法》有显著区别,明显是参照了《公务员法》,个人觉得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公务员,或者说是没有公务员身份的公务员。此外,如果是下属事业单位招录的正式工作人员那当然是事业编制,下属企业招聘的就是企业编制。而在总行和各分行,或多或少还有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存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05
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家部委,是国务院下属的政府机关,是政府机构;是中国所有银行的领导,央行行长一般由中央直接认命,是国家政府机构的组成单位,人民银行总行员工是公务员(但是有一部分员工是事业编制,非公务员),需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其下属机构是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3个回答  2018-03-05
总行的话,绝对是国家级的行政单位啊,下属机构的话,就不一定了,要看地方编制的,一个单位里有行政编、事业编、地方事业编,很复杂的,不是单一的
第4个回答  2011-03-23
人民银行总行员工是公务员(但是有一部分员工是事业编制,非公务员),需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其余分支机构均为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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