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有关销售旧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这有两道题:
1).某旧货经营单位销售一批旧货,取得含税收入65万元,则应纳增值税额多少万元?
2).某旧货经营单位2005年3月销售一批旧货,取得含税收入80万元,则当月该单位应纳增值税为多少万元?

答案:1) 2.5 2) 1.54
--当然只是参考答案,也存在错误的可能。就是要请教各位的。

我知道销售旧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知道这个数字是这样来的:
1) (65/1.04)*0.04 =2.5
2) (80/1.04)*0.04/2 =1.54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1)不除以2呢?不是减半征收吗?如果说2.5是应纳增值税,2.5/2=1.25是实际缴纳数。。那么,如何与(2)区分开来的?考试时碰到这样的题目,我又该如何判定属于哪一种呢?
请指教,不胜感激!!
我的两道题都是指定教材上的内容,而且是同一本书,所以我才有疑问,如何区分呢?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无论其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题中:

1).某旧货经营单位销售一批旧货,取得含税收入65万元,则应纳增值税额多少万元?

应纳税额 = (65 / 1.04) * 0.04 / 2 = 1.25万元

2).某旧货经营单位2005年3月销售一批旧货,取得含税收入80万元,则当月该单位应纳增值税为多少万元?

应纳税额 = (80 / 1.04) * 0.04 / 2 = 1.54万元

对于参加考试人员而言,解题时应以指定教材上的内容为准。

关于补充问题。

如果题中列示的相互矛盾的解答是出自在同一版本(或者同一本)的指定教材上的话,则,以该教材上援引的法律法规条文为准,即教材上叙述的文字说明为准。

因此,题中列示的解答中,第1)道题目的答案应当判定为错误,以第2)道题目的解答为正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4-12
上述计算正确.
第2个回答  2007-04-12
同意楼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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