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那么多 海绵城市到底怎么建

如题所述

  (一)道路与广场

  城市道路系统海绵设施应以控制面源污染、削减地表径流为目标,应与城市交通、园林景观、内涝防治、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设计相协调,充分考虑道路的功能与安全、景观要求等因素。
  新建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运用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池、植草沟等多种形式,可采取不设道路侧石,通过布设开孔侧石、间歇式侧石等方式,将道路雨水引入绿化带,增加道路绿地雨水的海绵功能。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推广使用透水铺装系统,采用透水基础,增加透水性。
  城市广场要因地制宜采用下沉式结构或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最大程度减缓雨水径流并适度收集回用。既有道路和广场,要有计划地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改造时同步实施海绵化改造。
  (二)公园和绿地
  城市公园绿地要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统筹开展竖向设计。公园绿地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要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在超标暴雨发生期,必要时可借助绿地系统形成城市暴雨排放通道。
  结合公园的布局和生态景观等要素,因地制宜地采取小微型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旱溪等多种形式,增强对公园自身及周边区域雨水的滞蓄能力。公园绿地内的硬质铺装、步行系统、停车场等应采用透水材料,提升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街头绿地宜结合城市景观、游览休憩等功能,采用低影响开发技术措施,优化雨水径流路径,增强蓄洪排洪能力,净化面源污染。城市公园绿地中要多选育和储备适合本地生长、生态和景观效益良好的水生植物和耐水湿植物,尽量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满足自身用水需求。。
  (三)建筑与小区
  各类建筑与小区项目应通过综合措施实现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标准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我市绿色建筑相关导则应加强海绵城市相关要求的分值,并将其列为必选项。
  根据深圳市本土条件,主要可采取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绿地下沉(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被草沟等)、不透水场地雨水径流引入绿地等多种形式。在建筑与小区规划设计初始阶段,可参考光明新区已建示范工程中对绿地下沉率、绿色屋顶覆盖率、透水铺装率、不透水下垫面雨水径流控制率等指标的控制要求,初步布局各项设施,再结合建筑、园林等专业进行优化,必要时应采用水文模型对最终布局进行复核和优化。
  有条件进行雨水收集回用的建筑与小区,应根据雨水的用途、用量、收集范围、水质状况等进行优化设计,合理确定雨水收集回用规模。
  (四)旧改项目
  综合整治类旧改项目,应结合沿路景观改造或公园、小游园等建设,增加相关海绵设施,如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生态树池等;结合截污工程,在城中村外围有条件的区域采用生态塘、人工湿地等生态措施对降雨进行调蓄和减量。通过旧改项目的海绵化改造,努力消除因排水设施不足造成的城市内涝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拆除重建类旧改项目,应严格按照新建类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有关要求执行。
  (五)水务项目

  严格实行河湖、水库、湿地、沟渠、蓄洪区等城市现有“海绵体”的空间管控,处理好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关系。推进城市河湖岸线生态化治理,尽量维持河道自然形态,修复河滩及滨水带生态功能,合理设置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措施,发挥其自然渗透、涵养水源、净化水体的作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提高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
  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善水源配置系统,增强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和应急能力。推动开发建设项目落实透水铺装、雨水收集利用、下凹绿地、屋顶绿化等低影响开发技术措施,通过雨水蓄渗、生物滞留、沟道治理、崩岗治理、边坡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控制水土流失,减轻面源污染,修复土壤污染。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