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并且违法辞退。去仲裁,他们受理了,但说要等半年才会开始处理。如果去法院会快些。
所以现在在纠结到底去仲裁立案然后等半年,还是去法院。
有懂的朋友请告知。多谢!
这种情况法 院一般不会受理的,只有先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至于仲裁那里需要等半年才会开始处理,那是因为需要仲 裁的案 件太多,排期排的比较靠后原因所致。案 件太多法院也有这种情况,所以即使法 院受理,也不会快很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