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
我不贯与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彼,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译文
陈代说:“您不愿谒见诸侯,似乎气量小了些;如果现在谒见一下诸侯,大则凭借他们推行王政,小则凭借他们称霸天下。何况《志》上说:‘委屈一尺却能伸直八尺’,好像是值得去做的。”
孟子说:“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旌旗召唤看护园囿的小吏,小吏不来,景公要杀他。志士不怕弃尸山沟,勇士不怕丢掉脑袋。
从前赵简子派王良给自己宠幸小臣奚驾车去打猎,一整天打不到一只鸟。奚回来报告说:(王良)是天下最无能的驾车人。
简子说:我就叫他专门给你驾车。也对王良说了。王良不肯,说道:我为他按规矩驾车,整天打不到一只;不按规矩驾车,一个早上就打到了十只。
《诗经》上说:“不违反驾车规矩,箭一出手就能射中。”我不习惯给小人驾车,请同意我辞掉这差使。驾车的人尚且耻于同(不守规矩的)射手合作,即使这样的合作能猎获堆积如山的禽兽,也不愿去干。
如果背离正道去屈从他们诸侯,那算什么呢?而且你错了:使自己变得不正直的人,是不能够使别人正直的。
《滕文公下》是儒家经典《孟子》中的一篇。《滕文公下》创作于前372年-前289年,隶属于先秦散文。作品通过孟子和其他人交谈的语录来讲明道理,形象生动。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孔、孟都很倡导通权达变的思想, 但在立身处世的出处方面,却是非常认真而不可苟且的。因为,对 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或许正是因为坚持这个原则而影响了他们的学说为当世所 用,使他们在世的时候没有能够“大行其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 也许正因为他们坚持了这个原则,才使他们的学说在身后流传下 下去,历千年而不衰,使他们本身也成为圣人、亚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