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放假时间去做暑期工,每天工作12小时左右,但是过了三天,由于家里原因不能继续工作,老板拒绝发我工资,他刚开始并没有和我说试用期,也没签订任何合同,并且,我现在不满16周岁.我的工资能要回来吗?
如果找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其他部门呢?我肯定能证明我在那工作过
没法一直在那干,并且说好是10小时,但是已经12小时了,我还是学生,承受能力有限这期间有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