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乡村定向师范生政策

如题所述

培养目标:促进全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省域教育总体现代化,为全省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乡村学校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培养计划:2022年,我市计划培养20人,分别由南京晓庄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和盐城师范学院和组织培养。

服务年限: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录取方式: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均可以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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