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商品房使用权是70年,这70年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算的呢?

我是2010年01月20日签的合同,买的现房,而合同上写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06年12月13日至2076年12月13日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08年08月01日,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09年08月01日。土的使用年限是70年,而我们的使用年限只有66年啊!而且开发商签合同时没有正确写明买受人(本人)的联系电话,最后用来办房产证的合同也不是本人签的字,开发商给代签的!谢谢网友指点迷津!

70年产权从开发商拿地算起 。
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70年产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物权法》规定70年到期自动续期。
70年产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通俗的说:土地是国有的,不能买卖,你买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但是70年之后国家也不会收回的,如果70年后当地政府或者有关单位要征用您所在地方的土地,一样也会按照拆迁补偿办法来给与补偿的。
1、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永久的;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
4、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房屋拆迁,国家会给补偿的,补偿包括建筑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拆迁,国家也会给予补偿,但补偿仅包括建筑物补偿,就没有土地补偿了;
5、我国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楼为50年;商业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证开始算起,等老百姓办到自己的土地证时实际可使用的年限肯定会低于规定使用年限的,因为有开发周期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2
开发商拿地都会和国土局签订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开始时间就是这个合同的签订日期。
补充: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第2个回答  2011-06-09
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追问

那我们岂不是亏了4年啊,没有补偿啊?

追答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果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第3个回答  2011-06-09
土地年限是从取得土地之日起开始算的,你合同上的年限就是使用年限.一般开发商取得土地后如果形势好会马上开发,那这个开发也有个过程,所以你这算是正常的,如果形势不好,那他从取得土地之日起两年内必须破土动工,就算是这种情况你也算是正常的.联系电话这不属于大错的,应该和履行合同无关,主要是你有没有签过正式的合同,如果签过了那办房产证的合同也无多大的错,就算是你追究那也是换合同.最后就是土地使用年限你这算多的了,有的楼盘本身开发面积大,要分好多期,那最后一期的估计要过了10年了,其实就算是到了70年按现在的标准补土地出让金也没有多少钱的,你占用的土地最多10几平方,还不算到时估计早拆迁了,所以个人建议,如果你对房屋还满意就收房吧,如果不满意单凭这两点你也很难打赢官司.
第4个回答  2011-06-09
2006年12月13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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