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花钱找的一份政府工作,说是先签3年的合同,3年之后最起码会是“全民合同制”,要不就是“在编制”。我想问一下“全民合同制”与“普通合同制”、“在编制”的区别?三者又在福利方面有什么不同?全民合同制是正式职工吗?最好说的详细些,很急、很急......。多谢啦~
期待更详细、更具说服力的答案,这个答案我早就在网上看见过啦~
全民合同制是正式职工的。
1994年颁布《劳动法》以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也就是原国营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集体工、家属工等全部实行统一的劳动合同制。
有的人连续工作时间10年以上,也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但到后来一个改制,全部都解散沦为失业者,变为“灵活就业”群体,最终也保不住“铁饭碗”了。
合同制是指企业的用工形式,全称是合同制职工。“全民合同制”和现在的合同制一样,也就是不称为”正式职工“。
那请问一下在政府部门里的“全民合同制”是正式的吗,劳动法有具体规定吗?有没有可能在此基础上转为“在编”?
追答劳动法没有全民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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