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车主保险负责,工伤险还负责不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车主保险负责,工伤险还负责不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参考如下
  《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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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3
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工伤事故,在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内。
但是人身受伤造成的医疗费和财产损失一样,都只能赔付一次,赔付原则是不超过造成的实际损失。
所以,当发生保险事故之后,对于财产损失和人身医疗费,不论是哪种保险,赔付一次之后,只要达到实际损失,就不能再重复赔偿了。
第2个回答  2016-11-02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车主保险负责,按规定不能再重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只能享受一份,而不能享受双份。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应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即应先由职工依法请求民事赔偿,然后才能依据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2、如果当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补偿费低于依照条例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所获赔偿高于工伤待遇标准的,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不会再支付相应待遇,已经支付的应当退还。(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2、《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伤保险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3个回答  2016-11-01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确定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司机,车主,和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员工的交通事故是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而且能够取得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就无法认定工伤!
认定了工伤,赔偿责任就由单位来负责,假如单位为该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的,费用由单位向社保中心申请报销,假如单独同时买了商业保险,也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的。
如果是职工自己全部的责任,那么不能认定工伤,所有费用由工人承担,单独买了意外商业保险的,也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的。这样费用就由保险公司协助承担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11-01
除了车主的保险之外,职工可以同时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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